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府間委員會在濟州舉行第十二屆會議

“自2003《公約》于2006年生效以來,已經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值得一提的是,《公約》的實現并沒有停滯不前。反之,這是一個不斷成長的《公約》,不斷適應國際社會不斷變化的需要。正是由于這種適應性,它在今天依然如此重要”,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文化助理總干事弗朗西斯科?班德林說,在回顧《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的審批速度是所有文化公約中最快的之后她表示,“因為我們今天有175個成員國批準了這一《公約》”。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人類最寶貴的表現之一,因為它涉及我們對世界,對彼此和我們自己核心的理解。它也是以人為本的,只能由實踐它的社區來定義和保護。根據這一愿景,2003《公約》的根源在于把非物質文化遺產理解成生動的,動態的,可以作為一個不斷變化的知識來源,同時也是既傳統又創新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執行委員會主席,同時也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府間委員會第十二屆會議的主席李炳鉉如此說道。
“根據2003《公約》的規定,非物質文化遺產是連接我們過去和未來的一座橋梁,它象征著所涉社區的身份和尊嚴。”大韓民國文化財廳廳長Kim Jong-Jin回顧他的國家對2003《公約》的長期承諾時強調道。
會議將于12月9日結束,在會議期間,委員會將審查11個公約成員國提交的關于為保護本國非物質文化遺產而采取的法律,規章或其他措施的定期報告。其他需要討論的議題包括緊急情況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的影響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基金資源的分配。
委員會將審議申請列入《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六項提名,旨在加強對受影響的文化表現的國際合作與援助。還將審查申請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34項提名,和兩份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實踐范例名冊》的申請以及兩份保護計劃或加入名錄的國際援助申請。
到目前為止,已有來自26個國家的47項被列入《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中包含了108個國家的365個項目。《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實踐范例名冊》列出了十七個項目。
非物質文化遺產包含了從代代相傳的習俗和生活表現。它包括口頭傳統,表演藝術,社會實踐,儀式,節慶活動,關于自然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以及傳統工藝的知識和技能。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府間委員會由24名任期四年的公約成員國代表組成,每年召開一次會議。
- 亞太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優秀實踐(截至2020年)2018-12-06
- 亞太地區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截至2020年)2018-12-06
- 亞太地區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截至2020年)2018-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