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中國在線消息:8月4日,湖南省物價局召集長沙市范圍內的省級示范性中學負責人舉行嚴格執行教育收費政策的提醒告誡會,進一步明確今年中小學教育收費政策,同時告誡全省各中小學校必須嚴格執行教育收費政策,其具體內容為:
1、嚴禁與新生錄取和學生轉學掛勾收取捐資贊助費、幫困基金等費用。
2、嚴禁利用學校教育教學場地、資源或與社會辦學機構合作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各種培訓班、補習班、提高班等有償培訓行為。
3、嚴禁公辦示范性高中超出“三限”規定,擴大擇校生比例、提高擇校費標準、降低擇校生錄取分數(等級)、跨學期預收擇校費和收取擇校費后再收取學費,或在“三限”政策外以自費、旁聽、借讀轉學、非計劃生等名義招收學生并收取費用。
4、嚴禁未“四獨立”改制學校和未取得民辦學校辦學資格的學校,按民辦學校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
5、嚴禁學校統一組織或老師指定征訂教育期刊和教輔材料,嚴禁以任何理由代保險機構向學生收取保險費。
6、嚴禁自立項目、提高標準、擴大范圍和違背學生自愿強制服務、強制收費。
湖南省物價局要求各學校對照上述規定立即進行自查自糾,如存在上述問題,應于秋季開學前全部清退給原交費者。同時,省物價局將在開學期間部署開展全省教育收費專項檢查,各級價格舉報中心24小時受理群眾投訴舉報,對違反規定亂收費的學校,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并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
編輯:肖亭 馬原 來源:中國日報湖南記者站(記者 馮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