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11月12日,全國首家汽車交易仲裁院——杭州汽車交易仲裁院舉行了隆重的成立暨揭牌授牌儀式。杭州市政府有關領導,杭州市仲裁委及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工商聯、市經委、市貿易局領導共同為“杭州汽車交易仲裁院”揭牌和授牌。
由于經濟的快速發展,杭州市提前進入汽車社會。據統計,杭州汽車消費以年增15萬輛的速度在提升。據權威數據,截至今年9月,杭州主城區(不含蕭山、余杭)汽車保有量為52.2萬輛。汽車已成為杭州市民的基本消費品,由此帶來的汽車消費爭議也越來越多。汽車爭議包括汽車整車生產、整車交易、二手車交易、汽車零部件交易、汽車配件用品交易、汽車維修與服務等與汽車相關的生產、銷售及服務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
由于法律的不完備、取證難度大等原因,汽車消費爭議存在著任務重、難度大、要求高等特點。為充分發揮仲裁法律制度的優勢,進一步優化杭州法制環境,使仲裁制度更好地服務于杭州區域汽車市場建設,浙江省汽車市場專業協會、杭州市汽車配件用品商會、杭州市汽車行業協會、杭州市二手車流通行業協會、杭州市仲裁委經與有關部門協商,決定組建杭州汽車交易仲裁管理委員會,專門辦理與汽車相關的仲裁案件。據了解,汽車消費爭議仲裁是解決消費爭議的一種方式,它與訴訟、行政調解、當事人自行和解共同構成解決消費爭議的完整機制。
首批杭州汽車交易仲裁專業仲裁員由杭州市仲裁委員會與四個汽車領域協會、商會(浙江省汽車市場專業協會、杭州市汽車配件用品商會、杭州市汽車行業協會、杭州市二手車流通行業協會)推薦的98人組成。杭州汽車交易仲裁院設在杭州市二手車流通行業協會。其中,杭州汽車交易仲裁院第一仲裁庭設在杭州市汽車配件用品商會;第二仲裁庭設在杭州市汽車行業協會;第三仲裁庭設在浙江省汽車市場專業協會。
據杭州仲裁院法學博士趙亮介紹,將仲裁機制引入解決汽車消費爭議工作,是新時期對汽車消費爭議處理工作的積極探索,是創新汽車消費爭議調處機制,多元化調處爭議的需要。汽車消費爭議仲裁具有五大特點:一是自愿、公正、獨立。仲裁充分體現雙方當事人自治原則,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由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仲裁機構依法獨立行使仲裁權。二是高效、便于執行。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即發生法律效力和強制執行力。三是簡便、快捷、審理靈活。消費爭議仲裁材料齊全的,一般當天受理,當天結案。四是仲裁沒有級別和地域管轄限制,當事人不論在哪個區域發生消費爭議,均可自愿到仲裁庭解決糾紛。五是仲裁審理保密性強,實行不公開審理。
編輯:馬原 來源:杭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