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出臺貫徹落實國務院支持海西建設《意見》的實施方案,福建省鼓勵臺灣居民到福建投資置業。具體措施包括:放寬臺資房地產開發企業準入條件,簡化準入審批程序,并在土地競標、注冊資本金、項目貸款、項目和股權轉讓等方面與內資房地產開發企業享受同等待遇。取消對臺灣地區居民到福建省購房的限制。全面對臺開放福建省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市場,鼓勵臺資企業投資城鎮供水、供氣、污水垃圾處理等市政公用事業,放寬準入條件。
記者從《意見》中獲悉,福建將積極開展對臺交流合作。加強海峽兩岸城市交流,建立兩岸住房建設、物業管理、房屋中介經紀、城鄉規劃建設管理以及建筑文化交流合作平臺。開展閩臺建設類人才培養交流合作和科學技術合作,拓展與臺灣注冊城市規劃師、注冊建造師、注冊工程師等互訪交流渠道,允許臺灣居民在福建報考規劃師等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并注冊執業,開展職業培訓、人才引進、資格認證等試點工作。鼓勵臺商在閩投資設立或以收購、兼并等形式投資建筑業企業。允許和鼓勵臺灣地區服務提供者在閩以獨資形式設立建設工程設計企業,或與本省企業以合資經營、合作經營的形式申請建立建筑工程設計企業。引進臺灣先進的管理和建筑技術,探索臺灣地區已有標準的施工技術、工藝在福建先行先用。
編輯:肖亭 黃煜瑜 來源:中國日報福建記者站(記者 胡美東 實習記者 黃桂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