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昨日(26日),福州召開加強城區交通管理工作專題會議,會議透露,目前福州市正在醞釀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并將以政府令的形式頒布。據介紹,近年來福州市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呈逐年上升趨勢,僅今年前十月就發生344起、死亡54人,分別占全市交通事故總量的16.7%。
目前福州市正在醞釀的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將提出電動自行車要嚴格按照《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國家標準(即最高設計時速不大于20公里,整車重量不超過40公斤,具有電動、腳踏兩用功能,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不大于0.24千瓦)。屆時,福州市有望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予以注冊登記,對超標準的則將予以取締,禁止上路。
近期,福州市交巡警支隊在鼓樓、臺江、倉山、晉安等4個中心城區選擇了20個路口,抽樣調查了104240輛電動自行車。結果發現,符合國家標準(有腳踏)的僅有20819輛,占抽查總量的19.97%。會議還透露,福州市區將逐步擴大限制通行的范圍,不斷禁止超標電動自行車在城區道路行駛。
編輯:肖亭 來源:中國日報福建記者站(記者 胡美東 實習記者 黃桂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