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北風中的河北省廊坊市大城縣街頭,一名老人穿過人群沉默地來回踱步,不時扶一扶自己的小黑帽。
有人經過他身邊,拍拍他肩頭說:“老劉啊,今天靠你咯。”
在他們身后是綁在法院門口兩棵禿樹上的紅條幅:“股權就是財產權,歸還我們的股權”。
這里的大多數人是一生中頭一回上“公堂”。
“我們126人要起訴,被告……河北省大城縣人民政府與沈大線纜有限公司簽訂的國有產權轉讓協議無效,2004年的改制是無效的。”54歲的退休職工劉樹清在法庭上一字一頓,緩緩地說。
200多張總值百萬元的“廢紙”
100多名職工兼股東要告倒的是一份《股權作廢通知》,因為這份通知不僅作廢了他們大筆財產,還間接讓他們中很多人失去了工作。
2004年,在大城縣政府批示下,國有控股的沈大電纜公司改制重組。原公司總經理孫繼續及其他23人出資買下了公司,構成了新股東。
當時,眾多1994年當上股東的老職工,在10年后下崗了。原因是改制后的公司提出“鼓勵”在職職工入股,至少兩萬元。
“俺們也愿意上班,但財務那兒交不出兩萬元,就上不了班啊!只有幾個重要工種的工人,沒交錢也留下了。至于其他一些大半輩子在廠子的人,沒錢就是一腳踢啊。”頭發花白的鑄工王俊苓說。她1971年進廠,1994年入了6000元的股,也是老股東。
老職工馬世成曾去辦公樓找孫繼續,“我說老孫,我給老伴看病看得沒錢了。可我總得上班,總得活著吧?你看,我有7000元,再借些錢湊成一萬元,算我入半個股行不行?孫繼續說不行,必須得交兩萬。”
如今馬世成的老伴已病逝,他成了低保戶,每個月的全部收入是130元。
2008年8月,股東職工們起訴了改制后的公司,而沈大公司辯稱他們“已經沒有”要求權利的“資格”,證據是一紙1999年的《股權作廢通知》。
這則職工們說從來沒見過的通知,如此寫道:“各車間、部室:1999年4月25日我公司第二次改制動員大會后,縣政府已批準進行改制,自新股東入股之后,原股東持有的《大城沈大電纜有限公司股東出資證明書》作廢。特此通知。”
中國青年報記者向數十名原公司職工核實,1999年,他們并沒有看到過這則公告。
“況且《通知》只是公司文件,不是政府文件。我國法律保護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一紙公司文件就‘宣布’職工的股權作廢,是違法的。”126名職工的代理律師宋福君說。
“原告職工領取了改制產生的安置補償費用,如何能說改制隱瞞原告的處分和收益?”現沈大公司代理律師在法庭上說。但他始終未提及《股權作廢通知》的合法性。
而那一份份已成陳年黃紙的《股東出資證明書》,至今還被200多名老職工小心折好,當存折一樣保存著。
“沒虧損過”的公司負債99萬
1994年的初春,沈陽電纜廠大城分廠的老廠長鄧永明召開了全體職工大會,當時的人們還不大懂“入股”是什么。
工人們記得,曾獲“全國勞模”稱號的鄧廠長,當時對半信半疑的職工們解釋說:“你們退休了,這個股權可由你們的子女世代繼承。哪怕廠子只剩一塊磚頭,這塊磚頭也得掰碎了,大伙兒分。”
于是這一年,“沈大電纜有限公司”誕生了。
這家由老國企改制而來的公司注冊資金323萬元,國有股本220萬元,286名職工共入股103萬元,每股500元。
500元在1994年是什么概念?
1986年入廠做鑄工的唐素云,每月工資四五十元。她見過的最高獎金是90元。
“當時一年賺不了1000元,全家吃喝拉撒都在里頭啦,你算算,入個股得是多少年的家當?”唐素云說。改制前她整個小指被卷進了磨具,至今留著螺旋的長長疤痕。
后腦曾被吊車鉤子打出過一道口子的姚永春,為了入股,連女兒的壓歲錢都用上了。
30多年工齡的老鉗工劉少賢熟練地算出:“俺們那103萬,當時可以買銅材140多噸。”
當年,職工第一次嘗到了分紅的甜頭。然而分紅持續到1998年突然停止了。
工人們只知道,每次他們去索要股權和收益時,新上任的公司總經理孫繼續和財務科科長張志芳都告訴他們:“你們的股本賠光了。”
“這事工人們哪懂啊,他說賠光了那就不問了唄。但因為我們廠當時還是河北明星企業,所以后來大家就產生了疑問。”姚永春說。
沈大公司曾出具《關于股本虧凈情況的說明》解釋,按照廊坊市資產評估事務所1998年作出的評估,流動、固定資產減去損失負債,“企業還負債99多萬元”,所以在1999年“國家股和職工股都已經賠光了,不復存在”。
“如果‘都賠光了’,那么2004年改制,改了誰的企業,評估報告中的‘凈資產588.43萬元’又是誰的?”宋福君律師反問,“更何況,股權不會因為企業虧損而消除。”
更令他們疑竇叢生的是,在工商局備案的沈大公司每年的年檢報告和會計報表看:自注冊至1999年從沒有虧損過,都是凈盈利。且在1998年,沈大公司的公積金和公益金已累積達到880多萬元。1999年數據從缺,但到2000年就變成了420多萬元。
那么“負債99萬”究竟是怎么算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