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扶持建議
我們建議國家對花生產業給予政策扶持。具體建議是:
第一,實施花生振興戰略。應從戰略上發揮優勢,有效抵御食用油市場的外來沖擊。為提高花生產業化水平和國家競爭力,建議把花生種植作為開發革命老區和貧困山區的重要措施,把花生深加工作為振興我國農產品加工的支柱產業給予優先扶持。可以考慮在國務院直接領導下,由國家發改委牽頭,會同有關涉農部門,共同研究制定《花生產業振興規劃》、《花生種植布局規劃》和《花生科技支撐規劃》,形成系統完整、高效運轉的制度保障體系。
這一戰略的要點應當包括:一、建立高產量、高含油量和高油酸的三大品種育種計劃;二、推廣地膜覆蓋栽培、機械化生產和基因工程等先進技術,形成精準農業發展模式;三、制定配套的產業保護和支持政策,保證種植、儲運和加工等各個環節的關聯參與者都能獲得社會平均利潤率。
第二,建立花生種植基地。為了表明振興花生產業的政策導向,我們建議發出積極而明確的信號,首先把花生增補進農業部《全國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規劃(2008~2015年)》,在長江以北省份優化種植布局,重點在新疆和沿黃河8個省份形成優勢產業帶。可以考慮在山東和遼東半島建立出口花生產業帶,在黃淮海和長江中下游地區建立油用花生產業帶。
尤其呼吁在2010年春播之前,出臺扶持花生種植的政策措施:一、實行良種補貼每畝60元、種植面積和農資綜合直補每畝83.97元,對產量、農機具購置和保險保費給予高額補貼;二、鼓勵大型企業集團選育優良品種,給予每畝60元直補;三、做好種植基地的基礎設施建設、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及其他配套建設,在花生主產區探索“企業得原料、農民得實惠”的產業化運作模式。
第三,扶持花生龍頭企業。通過稅收、信貸等方面,扶持3~5家以花生育種和栽培為主的地區層面的龍頭企業;以花生產品銷售和儲運為主的物流層面的龍頭企業;以花生榨油和食品為主的加工層面的龍頭企業。
第四,鼓勵花生科技創新。著力在花生新品種培育,地膜覆蓋栽培、機械化生產和基因工程等先進技術,以及花生油壓榨工藝上進行科技創新。
第五,整合花生行業資源。要實現我國食用油50%自給率的預期目標,就必須在確保糧食種植面積的前提下,開發利用土壤貧瘠和氣候干旱地區的非耕地資源,選擇高產、高出油率的油料品種進行突破,花生完全符合這個方向。預計到2020年,我國花生原料需求量將達2100萬噸以上,這預示著在現有產量的基礎上還應增長40%以上。因此,我們認為有必要整合花生行業的各種資源。(作者系北京大學中國地方政府研究院院長)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