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近日,經過三年幾十個回合的艱難談判,株洲市某外商投資企業終于接受了該市國家稅務局下發的 《特別納稅調查調整通知書》,并主動補繳稅款。企業的合理利潤從國外轉至我國進行征稅。據悉,這也是湖南省稅務史上的第一起反避稅案件。
1998年,株洲某機械公司與加拿大某公司組建了一家合資企業,2000年投產。近年來,該企業銷售規模逐年擴大,卻連年虧損,令人費解。至2006年,已累計虧損1億余元。公司的股本結構卻悄然發生變化,中方股權由49%減少至15%。同時,外方公司在獲得絕對優勢股權后,2004年、2005年連續加大投入。
一項連年虧損的產品,為何能引來外方的增資擴股?2006年,株洲市國稅局將該外商投資企業定為“關聯交易轉讓定價”的調查對象。3年多以來,經過稅務審計等程序,確定產品正常年度利潤率為5%~10%,并比對產品的定價,終于查明該公司對子公司產品定價低于委外公司同類產品價格的15%。
2009年11月底,在大量的數據面前,雙方談判終于有了結果。最終,企業調整后的獲利年度確定為2006年,按規定享受減免企業所得稅755.25萬元(兩年免稅和一年減半征收),補繳2008年企業所得稅款50.97萬元,并按規定加收利息。
來源:長沙晚報(記者 李春璞 通訊員 羅 佳 黃伯明) 編輯: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