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中院舉行法官宣誓儀式
中國日報網消息:“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堅決擁護憲法,忠實履行法律,遵守法官職業道德,恪盡職守,司法為民,秉公辦案,清正廉潔,為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為捍衛法律尊嚴而努力奮斗!”“嚴禁接受案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的請客送禮……”莊嚴的國歌聲中,鮮紅的國旗冉冉升起……面對頭頂上熠熠生輝的國徽和神圣的天平,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林貽華帶領全院法官進行“法官誓言”和“五個嚴禁”宣誓。
2010年1月26日上午,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位于龍文區新址(水仙大道與東五號路交叉處)的審判綜合大樓揭牌儀式上,舉行全體法官宣誓儀式。為了堅持和發揚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和作風,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黨政機關厲行節約若干問題的通知精神,以及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漳州市委、市政府歷來高度重視并嚴格要求帶頭厲行節約的強調意見,在春節即將來臨之際,本著節儉的原則嚴格控制活動的規模,由全院干警參加此次揭牌暨法官宣誓儀式。林貽華院長為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綜合大樓揭牌。
審判綜合大樓既是人民法院行使國家審判權力的神圣殿堂,也是人民群眾進行訴訟活動、彰顯法律威嚴、普及法制宣傳的重要場所。2003年12月25日奠基以來,在審判綜合大樓建設過程中,該院始終堅持方便當事人、方便審判、公正高效、合理利用空間的原則,充分詮釋了司法為民的宗旨和體現了便民、利民、親民的現代司法理念。審判綜合大樓的正式落成并投入使用,必將持續地推動“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的實現。
來源:中國日報福建記者站(記者 胡美東) 編輯:馬原 楊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