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小產權房實際上是對集體土地有效入市流轉的一種嘗試,不僅解決了城市居民住房難的問題,也實現了農民增收,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民生問題。”蔡繼明說,對于集體建設用地上建設的小產權房,如果能夠形成市場交易和合理價格,就應該努力運用經濟手段進行調控,而不是單純運用行政手段去管理,甚至進行大面積的拆毀。
不過,治本之道,他認為在于深入推進土地產權變革,給予農村土地真正完整的產權。農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下一步的改革目標應該是對流轉土地的產權主體、權利和利益邊界進行法律確認,還農民作為土地資產所有者的地位和應得的權利。這一方面有助于保證農民根據其產權地位分享城市化的成果,另一方面也有助于遏制基層政府賣地的沖動,有利于形成和諧的微觀市場結構。
蔡繼明還強調,要加強城鄉土地市場體系建設,實行國有建設用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統一市場”,達到“同地、同權、同價”。進行城鄉土地市場體系建設,關鍵在于賦予城鄉集體建設用地相同的權益,“同權”是根本。形成統一的市場后就能夠形成有效反映城鄉建設用地稀缺性的真實土地價格,這才是解決這一問題的根本出路。(記者 董偉)
來源:中國青年報 編輯:楊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