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說,她不做家務、不找工作、不帶娃娃、不侍奉公婆;妻子稱,不是懶是不擅長
“結婚10多年了,她在家中一點家務都不做,也不侍奉公婆。”昨天,江某走上南岸法院,與他口中的“懶妻”對簿公堂要求離婚。妻子同樣不示弱,拿出一根鐵叉棍,證明自己因為不擅長做家務,經常遭受家庭暴力。
丈夫:她從不做家務
這對夫妻均是江北區人,家中境況不是很好,兩人1995年結婚。丈夫江某稱,開始兩人感情還是不錯的,但是進了家門的妻子10多年來從不做家務,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也是其他人在做。
“真的很懶,什么活兒都不干,成天只知道打牌!”江某的二姐告訴記者,2002年江某到南岸打工,工地上事情多,所以并不常回家。這樣,家中就只有妻子林某和年邁的公婆,每次公婆做好飯,林某就回家來吃,一家人對此都很氣惱。“而且連孩子也不管,全由爺爺婆婆在照管。”江某說。
妻子:常遭家庭暴力
受到指責的林某在庭上也不示弱。她表示,家庭暴力常伴其左右,婆婆對她這個媳婦很不滿意,常常是拳腳相向。據周圍鄰居的證詞,婆婆曾經揪著林某的頭發直往墻上撞,“公婆一個電話打給兒子,他回來不分青紅皂白就打我!”
林某說,有一次家中丟了錢,公婆認為是她拿了,又是一頓拳打腳踢。林某拿出丈夫、公婆常打她的“證據”———一根有點彎的鐵叉棍。但江某這邊的親屬直接破口大罵,“純粹是胡說!”
丈夫江某稱,他和妻子已分居半年,本來是想給妻子一個機會,哪知她還是跟自己的父母吵架,依然懶得很。這次他是堅決要離婚。
談到剛上初中的兒子歸誰撫養時,丈夫要求自己撫養,“不需要她任何撫養費。”妻子林某則表示,既然丈夫愿意撫養,她無異議。
妻子:我不擅做家務
在庭上,林某很少說話,都由委托人闡明觀點。委托人羅列了一堆證據,證明丈夫江某以及公婆常常毆打她,只因為自己不會做家務。當法官問是否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離婚時,林某表示如果實在要離婚的話,丈夫應該給予一定的補償。因為長時間被丈夫及公婆打罵,她的身體狀況已經不能出外打工。要求丈夫付給自己至少2萬元。
至于婚內財產,江某表示,家中一貧如洗,妻子可以隨便拿走其他東西。自己已經撫養了小孩,也愿意付給被告一部分補償,但必須在5000元以內。
法官建議原被告對補償部分費用再做商榷,未當庭做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