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濟寧醫學院附屬醫院副院長徐麗介紹,醫院處理包括嬰兒遺體在內的所有遺體都有非常嚴格的規定,病人或患兒死亡后,醫院首先要征求死者家屬意見,如果家屬需要將遺體在醫院放幾天,醫院就要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放一段時間后要按規定進行火化。
在濟寧醫學院附屬醫院的太平間尸體停放管理規定上,記者看到有這樣的規定:尸體停放要憑病人最終診治或搶救科室值班護士填簽的停放通知單接收;無名尸體由所在科室即時向醫務科匯報,寫出死者的有關情況介紹,并由醫務科通知保衛科及時報案,以便及時處理。未得到公安部門處理意見前,必須妥善保護好尸體,醫院無權處理任何尸體。
那么,這21具嬰兒遺體為何會流向野外?陳東升表示,這起事件是兩名太平間工作人員私自違規從死亡患兒家屬那里獲得遺體的,從中牟取一些利益。
徐麗告訴記者,在醫院里經常發現這種現象:一些死亡嬰兒的家屬沒有將遺體抱回家自己處理,而是偷偷扔在醫院的某個角落,醫院發現后,要進行嚴格的登記并向公安機關報告,一段時間后集中送到殯儀館火化,這些都是有手續的。僅2009年,醫院里就處理了15具這類無名嬰兒遺體。
濟寧醫學院附屬醫院一位工作人員向記者透露,朱振雨、王治軍是利用工作之便,受一些家長委托處理嬰兒遺體,每具遺體收取一兩百元的費用。而朱振雨、王治軍在集中多具遺體后,又雇人將遺體偷運到野外掩埋,這次是因為掩埋工作沒做好,才使事情暴露出來?!叭绻@次不暴露,這種私下處理嬰兒遺體的現象還會發生?!边@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說。
死亡患兒的家屬為何要委托朱振雨、王治軍等人處理遺體呢?濟寧市衛生系統一位人士說,這與地方風俗有一定關系。按照規定,死亡嬰兒應與成年死者一樣都該火化,但在許多地方特別是農村地區,受傳統觀念影響,很少將嬰兒遺體送到殯儀館進行火化,而是找個地方私自掩埋,并且一般不會親自去埋,而是委托別人代為掩埋。一些家長覺得花點錢將遺體委托給太平間工作人員比較穩妥,心理上容易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