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一勸二改三輕四重五頂格,直到消除攤販屢教不改的違章行為。4月12日,記者從達州市城管辦獲悉,針對長期以來違章經營的攤販或商家,面對城管執法人員的規勸總是屢教不改,尤其是占道經營現象一直都是城市管理的老大難問題。從本月13日起,市城管部門將采取漸進式執法,對達城部分街巷進行試點監管。
所謂漸進式執法,即執法人員對同一違法違規當事人違反清潔綠化市容管理法律法規的,實行一次教育勸導、二次責令改正、三次從輕處罰、四次從重處罰、五次及以上頂格處罰。
對當事人第一次違法違規的,城管執法人員、監督管理人員須現場取證,針對其違法違規行為現場宣傳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條文和《達州市城區門前清潔綠化市容管理暫行規定》,勸導其立即停止違法違規行為,并當場送達《勸導書》。將違法違規事實、證據及處理情況記錄載案,免予行政處罰。
對當事人第二次違法違規的,城管執法人員、監督管理人員須現場取證,當場送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給予警告,并現場督促整改,將違法違規事實、證據及處罰情況記錄載案。
在責令限期整改期間,對聲稱生活特別困難的違法違規當事人,城管執法人員會同街道社區干部進家入戶走訪調查,核實其家庭成員居住、就業、月收入、特殊疾病或災難及享受優撫政策的情況,積極采取落實優撫政策等幫扶措施;將走訪幫扶情況登錄《城管執法人員走訪幫扶特困管理服務對象登記表》,連同視聽資料一并歸入電子檔案。
對當事人第三次違法違規的,城管執法人員、監督管理人員須現場取證,當場告知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依法從輕作出處罰決定,送達《當場處罰決定書》,將違法違規事實、證據及處罰情況記錄載案。
對當事人第四次違法違規的,城管執法人員、監督管理人員須現場取證,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關送達《行政處罰決定告知書》、依法從重作出行政處罰決定,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抄告達州市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辦公室和新聞媒體,在達州晚報、達州電視臺、達州網等新聞媒體上曝光,并將違法違規事實、證據及處罰情況記錄載案。
對當事人第五次及以上違法違規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關依法頂格實施行政處罰并在新聞媒體曝光。
達州市城管辦主任喻東表示:此次試點實施漸進式執法管理將進行一個月,之后將總結經驗并在達城推廣實施。
來源:達州網新聞中心 王學偉 記者 張飛 編輯:楊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