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促進產需銜接擴大市場消費。調整房地產供應結構,支持開發建設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 擴大中低收入居民住房消費。
17、穩定和擴大就業崗位。繼續對受金融危機影響暫時性困難企業實施穩崗位補貼、在崗與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求職補貼等就業幫扶政策。對已經享受政策的企業,生產經營尚未恢復正常的,可再延長享受期限;對符合條件但未享受政策的困難企業,納入2010年政策扶持范圍。
18、階段性降低困難企業社會保險繳費費率。2010年繼續實行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政策。經認定的困難企業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費率下調1個百分點。工傷保險一類行業基準費率由0.5%降到0.4%;二類行業由1%降到0.8%;三類行業由2%降到1.6%。失業保險企業繳費費率由2%降到1%,生育保險費率由0.8%降到0.5%。對招用農民工的企業,可按2%的費率先行參加農民工醫療工傷綜合保險,農民工個人不繳費,參保人員按規定享受相關醫療和工傷保險待遇。
19、困難企業暫緩繳納養老保險費。困難企業暫時無力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核后,可在2010年內暫緩繳納企業應繳部分養老保險費,繳費記錄連續計算,緩繳的養老保險費不計收滯納金。
20、實施“引進人才千人工程”。
21、繼續擴大企業博士后工作站建站規模。
22、放寬企業名稱、經營范圍和場所限制。允許在校或畢業兩年內的大學生自主創業,從事軟件設計、動漫設計、服裝設計、裝飾設計等行業;允許利用臨時性閑置場地、臨時空地開辦早市、夜市等臨時性市場。
23、放寬注冊資本繳付和出資方式。
24、提供高效海關服務。
25、實行多元化海關稅收擔保制度。
26、推行檢驗檢疫貿易便利化措施,減輕進出口企業負擔。
27、減少和簡化行政審批事項。
28、下放行政審批權限。擴大區縣投資項目審批權限并匹配放權。
29、強化現場審批和聯合審批。
30、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降低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取消出入境證件和外國人證件收費中地方管理的二級收費項目9項,適時取消機動車駕駛員IC卡收費。停收綠化費和港務監督管理費。自2010年1月1日起,降低防雷技術服務費、固定電話本地網營業區間通話費、稱重計量收費、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服務費和無線電設備型號認證檢測費等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在2010年內,對產品質量自愿委托檢驗收費、技術成果轉讓、除害消毒服務費繼續實行減半收費。加強收費監管,對2009年已取消的18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不得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繼續收費。嚴禁行政事業單位違反自愿有償服務原則,利用行政權力設置前置條件,強制服務、強制收費。
來源:天津日報 編輯:楊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