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財政部副部長全國人大預算工作委員主任委員朱志剛(資料圖)
中國日報網消息:河南省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公開開庭審理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原主任朱志剛受賄案。
河南省信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0年1月至2008年3月,朱志剛利用其擔任財政部部長助理、副部長的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申請貸款、調動工作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44萬余元,應以受賄罪追究朱志剛的刑事責任。
法庭上,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朱志剛委托的律師出庭為其進行了辯護。媒體記者及數十名群眾旁聽了案件庭審。
法庭宣布此案將擇期宣判。
朱志剛簡介
男,漢族,1950年5月生,北京市人,1973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9年1月參加工作,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管理科學系工商管理專業研究生畢業,獲碩士學位。現任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
1982年至1986年任北京市大興縣財稅局副局長、局長,1986年至1987年任北京市大興縣計委主任兼財政局長、黨組書記,1987年至1989年任北京市大興縣副縣長、縣委常委,1989年至1994年任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司長,1994年至1998年任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副局長,1998年7月至2000年7月任財政部部長助理、黨組成員,2000年7月至2007年5月任財政部副部長、黨組成員,2007年5月任財政部副部長、黨組副書記。2008年2月被任命為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
中國資產評估協會會長。 2008年3月被任命為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新聞回顧
朱志剛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09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原委員、全國人大財經委原副主任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預工委原主任朱志剛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據悉,朱志剛案與其直系親屬以極低價購買房產有關。涉案事件是朱志剛擔任財政部副部長期間發生的。
來源:新華網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