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鋒(資料圖片)
汕頭市24日上午召開干部大會宣布,經中共廣東省委決定,李鋒任汕頭市委委員、常委、書記;黃志光不再擔任汕頭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李鋒,1959年4月出生,福建古田人。1976年8月參加工作,1978年1月入黨,學歷大學(廈門大學財政金融專業)。曾任深圳市政府辦公廳主任助理,羅湖區副區長、區委常委,南山區委副書記、區長、區委書記,2003年2月后任深圳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長、政法委書記,2008年5月任深圳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來源:新華網 編輯:段若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