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強的受賄觀:收錢是享受權力
“受賄對于文強來說,已經多到記不清,他自己也只能記住個大概。”王智說。
文強案一審的檢察院起訴書中寫到文強在2005年和2007年,先后兩次將黃代強、袁元叫到辦公室內,將裝有現金人民幣41萬元的紙袋和270萬元的旅行袋交給其保管。
“實際上那都是文強在當年春節里收的錢。”王智說,“他給我們交代說他在辦公室里接待送錢的人,送一捆他就往抽屜里丟,送一捆丟一捆,根本不細看。等放在旅行袋里拿回家和妻子周曉亞數錢時,才發現其中有一捆1萬美元的,已經記不得是誰送的了。”
根據自己的“經驗”,文強還告訴專案組的民警說:“給領導送錢送1000元就行,送多了也沒用,領導根本記不住是誰送的。”
文強收受賄賂、奢侈品名錄曝光后,社會輿論大為震動,一位網友留言說:“不懂一個干部怎么能聚斂成這樣?!他一個局長要這么多名表又戴不了,到底圖什么?”
專案組的民警們談到了他們眼中的文強心理。
“其實文強對金錢的概念很奇特,他并不真在乎收了多少錢,他是在收錢過程中享受到了權力帶來的愉快。他記不得多少人給了他錢,但誰沒給他錢,他一定記得住!”王智說。
在訊問時,文強的弟媳謝才萍向專案組說過,文強、周曉亞“雖然是親哥親嫂,求他們辦事也得給錢”,有時候她兩三個月沒送錢去,周曉亞的臉色就不好看。
文強妻子周曉亞在此案的偵破過程中提供了很多證言,文強藏在蓄水池的600萬元就是依靠她的證言挖出來的。訊問過她的民警認為:“其實她心里是很恨文強的。”
王智回憶,周曉亞在被訊問時說,經常在家接到其他女人的電話,說文強現在又在哪里,和哪個女人在一起,一開始她心里很難受,后來都麻木了。“她說在家里感情最深的,第一是兒子,第二是家里那條狗,第三才是文強。”
據專案組介紹,周曉亞曾回憶,2009年1月到8月,文強一共回家住了不超過7次,每次都是喝的酩酊大醉。其他的時候,都是在賓館開房。
2008年4月,重慶市委曾經通知文強去開會。據周曉亞向專案組供述,當時文強以為要查他了,就告訴她:“如果我3天沒回來,就是出事了,去橋上把錢都扔到長江里。”只有那一周,文強被嚇得天天回家,后來就“又猖狂了,在外面過夜不回來”。
2000年中國“頭號悍匪”張君被重慶警方擒獲,當時文強曾因“張君案”而聲名遠揚。
專案組民警對此談到了兩個細節:“在張君被抓獲時,文強在離幾百公里遠的地方接到消息,就驅車急忙趕來,把腳踩在張君頭上拍了照。當張君被審訊完時,文強進來了喊等等,然后就坐下,裝模作樣猛一拍桌子喊:‘張君!你叫什么名字?’”
在重慶坊間,一直有文強嗜賭的傳聞,專案組民警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專訪時,對此予以證實。
專案組民警介紹,文強經常同有求于他的商人、下屬聚眾打牌賭博,斂財400余萬元。他的“親信”黃代強說,文強打牌贏多輸少,“實際上賭博就是變相給他送錢”。
關于社會輿論關注的“文強有沒有玩女明星”問題,專案組成員回答說:“文強交代時說到了他和某女明星晚上出來開過房,但由于不是強奸,不涉及主要犯罪事實,我們就沒再追究。”
許多人認為文強不可思議:“有腐敗官員嫖娼、包二奶,為什么文強還要去強奸女大學生?”
“我們分析他的心理,后期的文強就沒有規則意識,政法對他也沒有約束力,老百姓對他失望。他認為收錢這些‘都不算個事’,包括對女大學生的強奸。他走的時候扔了幾千元在賓館房間的電視機前,他認為這就是‘達成買賣’了!盡管對方從來沒有表示任何‘買賣’的意愿。”
2005年,時任重慶市渝中區公安分局局長的王廷彥曾抓過開設賭場的謝才萍兩次,文強因此傳出話來說:“甭管黑道白道,我都不會放過他!”
高曉東副局長說:“文強在工作上第一是排斥異己,第二是狂妄自負。”
來源:中國青年報 編輯:段若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