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9000元買電器,卻因為贈品問題與賣場發生爭執,竟然遭到廣州國美員工狂毆。廣州消費者劉先生近日決意將廣州國美告上法庭,要求道歉并索取賠償。
劉先生向本報投訴稱,8月8日,他和父母到國美電器崗頂店購物。劉先生此前從廣告中了解到,當日該店新開張,買滿18888元的家電產品即可獲贈一臺32寸液晶電視。于是劉先生在買了超過19000元的商品之后,到服務臺要求領取贈品,但被工作人員拒絕,劉先生咨詢后被告知,此項優惠除了要滿足購物滿18888元的要求之外,還要求每件單品的價格都在1000元以上,而劉先生其中一件單品的價格僅為800余元,不滿足獲贈要求。劉先生以國美此前公開的宣傳廣告并沒有提到這項規定,堅持要求國美崗頂店兌現贈品。雙方各執一詞,爭執不下。很快沖突從言語演變為肢體,6名掛著國美工牌的工作人員沖上來圍打劉先生及其父母。
劉先生隨即報警,并前往醫院治療,由國美方面支付當日的醫療費用。經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鑒定,劉先生身上共有6處傷口,呈輕微傷。此外劉先生估算包括衣服、眼鏡、手表在內的個人財產損失約5000元。劉先生要求國美方面公開道歉,并支付精神損失賠償及個人財產損失。
但截止到本周二晚,劉先生表示國美方面僅愿意支付共計6000元的賠償,并贈送一臺32英寸的液晶電視,而劉先生不能接受。廣州國美方面向南方日報記者承認,確實存在員工沒有控制好情緒,與顧客起肢體沖突的事情。國美方面對此表示歉意,至于后續賠償問題,廣州國美方面表示,目前公司法務人員正在跟進,暫時不便評論。
有消費維權人士引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表示,經營者以暴力公然侮辱消費者,可給予5萬元以上的精神賠償。本報將繼續關注此事。
來源:南方日報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