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討論中,狹義口徑的宏觀稅負水平經常被拿來引用,即稅收收入占GDP的比重,這一水平在2009年僅僅為20.1%。
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研所所長劉佐也在發言中指出,要厘清宏觀稅負的基本概念。“稅收總額占GDP的比重可能只有20%,但全口徑的話,我們統計至少超過了30%,還有統計不上來的。還有人說35%、40%的。”劉佐說。
2009年宏觀稅負已經高達32.2%,未來會不會繼續提高,“十二五”財稅規劃應如何對待這一問題?
報告執筆人、中國社科院財貿所所長高培勇指出,“十二五”時期要適當控制全口徑的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
報告測算,“十二五”時期,雖然難以維持以往的超高速增長勢頭,但中國稅收收入的增長還會保持略高于GDP的增長速度。因此,“十二五”時期宏觀稅負水平還有望繼續攀升,全口徑宏觀稅負水平很可能突破35%的水平。
“在今后的工作當中,必須要有一個中長期目標,確立一個合理的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全國人大預算工作委員會預決算審查室主任夏光在發言中強調,他指出,在中長期階段,確定政府收入占GDP的合適比重,對調整政府、企業、個人的收入分配結構,對于穩定預期是非常有意義的。
來源:東方網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