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天津市民政局發(fā)出《關于做好2010年10月10日婚姻登記工作的通知》,指出2010年10月10日是婚姻當事人喜結良緣的吉祥日,根據目前很多群眾咨詢的情況,要求各區(qū)縣民政局婚姻科安排好工作人員的加班和倒休工作,并禁止借機虛高抬價、捆綁收費現象發(fā)生。
通知要求,為滿足結婚當事人在2010年10月10日結婚登記的美好愿望,各區(qū)縣民政局要科學預測10月10日的婚姻登記量,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周密制定本區(qū)縣的婚姻工作預案。可借鑒前年8月8日、去年9月9日婚姻登記工作做法和經驗,采取提前現場預約、提前現場審核有關材料等方式,制定結婚登記高峰的應急工作預案,有效疏導當日登記人群、分解當日登記壓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當事人的等候時間。根據登記量延長辦公時間,對于計算機、打印機、復印機、電子印章、照相器材等設備,進行一次徹底檢查,確保登記工作的正常運轉,提高工作效率。
通知還要求禁止借機虛高抬價、捆綁收費現象發(fā)生。所有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都要公示上墻、明碼標價,并在明顯處注明服務項目“自愿選擇”,讓群眾明白,放心消費,自覺接受社會媒體和群眾監(jiān)督。
來源:渤海早報 編輯:楊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