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財政部近日出臺新規(guī):從2010年秋季學期起,貧困高中生將納入學生資助體系,資助標準為每人平均每年1500元。對此,武漢市教育局負責人昨透露,目前,武漢市已率先在全國對貧困高中生進行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元。由于國家出臺了新的規(guī)定,武漢市對貧困高中生的資助范圍和標準將進行調整。
近日,教育部、財政部出臺了《關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制度的意見》,意見稱,從2010年秋季學期起,中央與地方共同設立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面約占全國普通高中在校生總數(shù)的20%。
其中:東部地區(qū)為10%、中部地區(qū)為20%、西部地區(qū)為30%。各地可結合實際,在確定資助面時適當向農村地區(qū)、貧困地區(qū)和民族地區(qū)傾斜。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500元,具體標準由各地結合實際在1000元-3000元范圍內確定,可以分為2-3檔。
據(jù)介紹,從今年春季學期起,武漢市首次設立了公辦普通高中政府助學金,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元,共資助8000名貧困生。武漢市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主任李彪說,今年,普通高中政府助學金分兩批發(fā)放,最新一批已于9月起陸續(xù)發(fā)放到貧困高中生手中。每年資助貧困生的人數(shù)由各公辦普通高中自行掌握和申報,資助額度為人均每年1000元。
李彪主任表示,在普通高中建立貧困生資助體系,意味著學生的助學政策初步實現(xiàn)無縫隙“全覆蓋”。
來源:楚天金報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