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表:教育部“十招”治理擇校亂收費
11月初,教育部網站發布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力爭經過3到5年的努力,使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不再成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并提出了10項措施治理擇校費。意見一出,立即引起社會和家長的普遍關注。人們在表示贊成和歡迎的同時,也表示擔憂和懷疑——一紙“禁令”能否根治多年形成的擇校痼疾?
擇校年年禁 家長年年擇
擇校早已不是新鮮話題,我國中小學階段已經陷入了“政府一邊禁、家長一邊擇”而且愈演愈烈的怪圈。
近年來,各級政府屢出治理擇校費禁令。今年4月,教育部、國務院糾風辦等部門還聯合下發了規范教育亂收費的實施意見,要求著力解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擇校亂收費問題,嚴禁捐資助學與錄取學生掛鉤,嚴禁向學生收取與入學掛鉤的任何費用。
然而,各種禁令并未遏制家長擇校的熱情,禁令之下,擇校費只是換了一種方式存在,由擇校費變成“捐資助學費”“贊助費”“借讀費”。一位學生家長對記者說,給孩子擇校報名那一天,家長都握著大把的錢排隊,幾萬塊錢交給學校,連收據都沒有。“這哪里是自愿捐資助學,分明是‘被自愿’??!”
北京市民魏先生的孩子今年剛剛上初中,差幾分沒有考上離家最近的一所公辦知名初中,學校通知魏先生,可以向與學校開展合作的一所民辦中學上交每年3萬元的“借讀費”,就可以進入這所知名中學就讀,只是孩子的學籍放在了民辦校。
為了孩子,魏先生咬牙交了錢?!靶W一年1萬,初中一年3萬,上完初中,僅擇校費就要15萬元。”魏先生不滿地說,“治理擇校亂收費,我們當然歡迎。但為什么這么多年擇校問題不但沒有停止,反而越來越嚴重呢?”
根據審計署的審計公告,截至2009年11月底,全國違規收取的擇校等費用已退還學生或上繳財政3.84億元,占審計調查發現此類違規資金總額的76%。這個數據只是擇校亂收費的冰山一角,從側面反映了擇校問題的嚴重性。
當前,雖然我國城鄉已經實現免費義務教育,高等教育進入大眾化階段,但是對優質教育資源的追求,卻使擇校競爭呈現愈演愈烈的局面。北京市市民李萍認為:“只要學校之間客觀存在較大差距,只要家長還有一點能力,擇校就不會消失。誰也不會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