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中國在線消息:衛生部部長陳竺今天對中國日報記者確認,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食品安全委員會主任一職有望由“國務院領導”出任。
該表態首次證實了此前各媒體的猜測,即食品安全委員會主任將由主管衛生工作的國務院副總理兼任。
陳竺同時表示,委員會由多個部門分段監管,而衛生部的職能是綜合協調。
2月28日表決通過的《食品安全法》在明確各部門職責的基礎上,明確“國務院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是一個高層次的議事協調機構。( 《中國日報》記者記者: 胡亦楠 編輯:富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