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紀委、監察部昨天通報2010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工作情況。中央紀委副書記干以勝表示,2010年1至12月,119527人受到黨紀處分,處分縣處級以上干部5098人,移送司法機關的縣處級以上干部804人。
干以勝表示,2010年1至12月,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1427186件(次),其中檢舉控告類1000277件(次)。初步核實違紀線索163480件,立案139621件,結案139482件,處分146517人。其中,給予黨紀處分119527人,給予政紀處分38670人。通過查辦案件,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89.7億元。
干以勝強調,要正確認識當前反腐敗斗爭面臨的形勢。反腐敗斗爭成效顯著,必須堅定信心。黨中央反腐敗的決心和態度一以貫之,提出了一系列關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戰略思想和理論觀點,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的反腐敗道路。黨的十七大以來,按照中央的部署,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著力推進以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重點的反腐倡廉建設,加大查辦案件力度,強化權力監督和制約,消極腐敗現象得到進一步遏制,人民群眾對查辦案件工作也給予了積極評價。從查辦案件的統計數據看,2010年受黨紀處分人數占黨員總數的比例為1.5‰。黨員干部隊伍的主流是好的,腐敗分子或嚴重違紀的黨員只是極少數。在肯定成績的同時,也要清醒看到當前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少數領導干部違紀違法問題依然突出,一些領域腐敗問題易發多發,個別案件涉案金額巨大,影響惡劣。必須充分認識反腐敗斗爭的長期性、復雜性、艱巨性,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實的工作,堅定不移地推進反腐敗斗爭。
干以勝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高度重視輿論監督,堅持黨內監督與黨外監督、專門機關監督與群眾監督相結合,發揮輿論的監督作用,不斷增強監督的合力。
具體舉措:處分縣處級以上干部5098人,移送司法機關的縣處級以上干部804人。中央紀委、監察部嚴肅查處的康日新、黃瑤、宋勇、李堂堂、許宗衡、張春江、宇仁錄等大案要案,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正在立案檢查的還有張家盟、宋晨光、劉卓志等違紀違法案件。
昨天,內蒙古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決定免去劉卓志自治區副主席職務。
具體舉措:2008年11月至2010年8月,共立案查辦擴大內需政策落實中的違紀違法案件314件,處分430人,對75名黨政領導干部進行了問責。截至2010年12月,有關地方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到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管理使用等方面的群眾投訴舉報11332件,已核查9258件,處分689人。著手建立健全圍繞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重大活動開展監督檢查的長效機制。
具體舉措:深入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查處工程建設領域案件1.56萬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9349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5150人。深入治理國土資源領域腐敗問題,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扎實推進“小金庫”專項治理,2009年4月至2010年12月10日,全國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共清理出“小金庫”25738個,涉及資金127億余元;社會團體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自查自糾階段發現“小金庫”19855個,涉及資金88億余元;全國因設立和使用“小金庫”受到行政處罰的842人,受到組織處理、黨紀政紀處分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1827人。繼續開展制止公款出國(境)旅游專項工作。嚴肅查處重大責任事故和群體性事件涉及的失職瀆職問題和背后的腐敗案件。
具體舉措:修訂發布了《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等一批法規制度。
加強案件審理、申訴復查工作,切實提高了案件質量。加強案件監督管理,促進了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加強對辦案人員的教育培訓,2009、2010年對全國2000多名縣紀委書記、400多名市紀委書記、850多名市轄區紀委書記進行了集中培訓。
具體舉措:加強查辦案件政策理論研究,認真總結查辦案件工作經驗,召開了全國反腐倡廉建設創新經驗交流會。拓寬群眾參與反腐倡廉工作渠道,加強反腐倡廉輿情網絡信息的收集、研判和處置,充分利用網絡舉報平臺,通過網絡方式舉報的信訪件數量大幅增加。探索運用現代科技手段提高辦案能力。建立健全追逃、防逃工作的領導體制。加強案件剖析,查辦案件治本功能進一步發揮。
來源:人民網-《京華時報》 編輯:段若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