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信息傳播速度不斷加快,人們選擇信息和媒體的機會增多。新聞媒體為了自己的生存和發展,不得不注重最有新聞價值、最能滿足讀者需求的報道。然而,隨著競爭日趨激烈,有少數媒體置新聞規律于不顧,盲目追求轟動效應,結果導致新聞炒作之風的蔓延。
有的媒體絞盡腦汁地“搶”新聞,想方設法地制造“亮”點、“賣”點,甚至炮制虛假新聞以吸引人們的眼球;有的媒體喜歡炒作熱點新聞,抓住某一新聞事件大做文章,卻無視題材的真正的新聞價值,小題大做、大肆炒作、偏激感性;有的媒體做新聞講究包裝,夸張、渲染、鋪張,以增強報道的感情色彩和視覺沖擊力,只是為了滿足讀者的獵奇心理;有的媒體為了追求所謂“賣點”,過度使用新聞資源,甚至人為地左右新聞事件向自己預先設計好的方向發展。以上種種對轟動效應的畸形追求,初衷都是利益至上,但由于背離了新聞價值規律,將極大地損害媒體的長期利益。
真實是新聞的生命,更是媒體形成影響力、公信力和權威性的基礎。新聞貴在真實和客觀,這是新聞界的金科玉律,也是新聞從業人員和媒體機構應該恪守的基本準則。堅持新聞真實性原則,是我們黨的新聞工作的優良傳統,是我們黨對新聞從業人員的最基本要求。如果為片面追求受眾關注而夸大其詞、任由“新聞失實”蔓延,就會徹底失去廣大受眾,新聞媒體就會失去黨和人民群眾的“耳目”功能。
追求畸形轟動的根本原因在于,一些新聞從業人員放松了對馬克思主義新聞觀的學習,未能恪守新聞工作職業精神和職業道德,忽視社會責任,為了抓住受眾眼球而置客觀、公正于不顧。少數媒體在競爭中被蒙蔽了良知,經營意識增強的同時道德意識卻在逐漸減弱。為了在競爭中求得一席之地而放松了對新聞“真實、準確”的要求。
新聞不能簡單等同于其他商品,媒體也不能簡單等同于一般企業。在任何時候,媒體都必須注重新聞報道的社會效應。積極的新聞效應是媒體和記者都應該努力追求的,但我們必須明白,有了轟動效果未必就有積極的新聞效應。要始終堅持新聞真實性不動搖,決不能把真實性讓位于廉價的、畸形的轟動效應。如果一味注重一時的“轟動”與“效益”,追求各種“轟動效應”的新聞以吸引公眾,不但可能有悖于法律與政策,其經濟利益最終也將受到損害。
“記者筆下有財產萬千,筆下有人命關天,筆下有是非曲直,筆下有毀譽忠奸”。新聞從業人員要自覺堅持新聞的真實性不動搖。影響廣大受眾的“轟動效應”,要來自新聞本身,而不是來自“新聞制造”。
來源:光明日報 編輯:鄧京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