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宏進離婚案財產之爭白熱化 小三事件陷羅生門
身陷離婚官司的方宏進。
久已淡出公眾視線的前央視主持人方宏進,重新成為輿論焦點卻是因為與妻子于紅偉的離婚案。
這起“名人家私”,坊間早有傳聞,但在本月15日海淀法院一審宣判前,雙方當事人均未正式面對媒體,提供事情原委和細節。
對簿公堂后,家事曝光,當事人和各自律師接受本報記者采訪,講述內情糾葛。疑有“第三者”、財產紛爭、孩子,每個不幸婚姻要面對的,方宏進和他的家庭,都在面對。感情消散后,白熱化的財產之爭,成為婚姻的句號。
昨天,方宏進的“妻子”于紅偉告訴記者,對于12月15日海淀法院的一審判決,她將提起上訴。
海淀法院的一審判決,準予雙方離婚,判定婚生女方貞由母親于紅偉撫養,而婚姻存續期間的200萬元債務由方宏進獨自承擔,未處理夫妻共同財產。
對于這個判決,于紅偉有幾點不滿,她要求將女兒每月的撫養費由1800元提高到一萬元,同時,由于方宏進有“小三兒”嚴重傷害了她和女兒的感情,她要求法院不給方宏進分割任何夫妻共同財產。
官司的另一當事方方宏進也通過他的律師表示,自己并不認可法院判定的“過錯在自己一方”,要上訴洗清有“第三者”一事。
于紅偉的代理人北京市中潤律師事務所王杰主任告訴記者,此次提起上訴共有5條訴訟請求,其中4條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于紅偉主張的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北京市海淀區北洼西里的一套房產、朝陽區崔各莊鄉的一套房產、天津河西區方宏進已過世父輩的兩套房產以及方宏進持有的哈爾濱歐替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等,要求法院二審改判這些房產及股權歸她所有。于紅偉認為,方宏進是離婚的過錯方,其對婚姻不忠實的行為嚴重傷害了她和女兒的感情,因此要求不給方宏進分割任何夫妻共同財產。雖然她認為方宏進另有房屋和大量存款,但未能拿到證據。
對于于紅偉的上訴請求,方宏進未予回應。方宏進的代理律師王文彬說,接到一審判決后,方宏進對其中自己“有過錯”這一塊是不認可的,庭審中也明確提出,是迫于于紅偉對他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干擾,無奈之下為了平息事態寫的保證書,完全不認可保證書內容的真實性。至于分割財產,王文彬說,由于此前開庭時方宏進寄希望于調解,并沒有準備這方面的證據,上訴后將增加新證據,一切以最終遞交的上訴狀為準。
■故事
17年夫妻成陌路
結婚時不知他結過婚
案卷材料顯示,于紅偉比方宏進小11歲,兩人1992年相識,1994年結婚。于紅偉告訴記者,當時只有20歲的她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方宏進,其實方宏進之前有過一段婚姻,但她并不知情。“我跟他戀愛時,他跟我說我是他第一個戀人,我也問他,你都三十幾了難道沒有戀愛過,他回答我說是事業上忙,沒時間談戀愛。”相識兩年后,兩人在深圳登記結婚,開始了這段長達17年的婚姻。
于紅偉說,他們結婚時方宏進已經離開深圳大學,在央視做一名普通記者。
1995年她生下女兒,在天津的公公婆婆家坐月子,發現了方宏進和一個女人的照片以及一份離婚協議書,這才知道受了騙,由于方宏進的哀求和他父母的勸說,考慮到女兒已經生下來了,于紅偉便原諒了丈夫。婚后夫妻感情還不錯。1999年,方宏進開始做央視《焦點訪談》欄目的主持人,并小有名氣。而于紅偉認為,他們感情的變化也是從丈夫出名開始的。
“保證書”的羅生門
2003年9月,方宏進從央視跳槽到東方衛視,擔任總策劃、《看東方》欄目總制片人和《中國經營者》特邀主持人等,于紅偉帶著女兒跟著到了上海。她說,本來東方衛視聘請方宏進的時候,承諾給她也在臺里解決工作,但后來方宏進沒有和她商量就單方面推掉了。這讓她懷疑丈夫故意避開自己,“他這人比較花心,不讓我和他一起工作是為了自己方便”。而方宏進則說,結婚后于紅偉經常過度猜疑、無理取鬧,導致他無法正常工作和生活。
于紅偉對丈夫“花心”的指責,與一份方宏進手寫的保證書有關。海淀法院的一審判決中顯示,2006年6月13日,方宏進曾給妻子寫下一份《保證書》,內容為他此前兩天曾與一名復旦大學女生梅某發生不正當性關系,“以前也發生過,被妻子發現”,“我保證今后不再和任何其他女人發生不正當的關系,忠于妻子和家庭……”于紅偉說,這份保證書是她在發現丈夫與女大學生開房后,方宏進寫的。
對于這份《保證書》所述事實,方宏進稱并未發生,寫保證書是因為在此期間他正在做直播,工作非常繁忙,妻子總是懷疑他與別人有不正當的關系,他出于無奈才寫下的。保證書內容都是于紅偉口述的。
辦公司生財務糾紛
除了夫妻間的“忠誠”問題,方宏進與于紅偉的矛盾還表現在公司經營的分歧上。
2006年,方宏進離開東方衛視,下海創辦公司。按照方宏進的說法,公司是他和于紅偉在北京注冊的,因為他當時在電視臺,不能出來做法定代表人,因此他占了40%的股份,于紅偉占60%的股份,是法定代表人,管著公司財務。但讓方宏進不滿的是,“公司有錢時她就把錢提出來變成家庭財產,沒錢了就不管了。”所以后來公司陸續欠下了一些債務。而于紅偉則稱,方宏進是在她不知情的情況下偷著拿了她的身份證注冊了兩個公司,同時模仿她的筆跡偽造了委托書來運營公司,對外簽訂的合同也是偽造她的筆跡來簽的,她已經做了筆跡鑒定并在工商局登記備案。對于公司的運營情況她毫不知情也從未參與過,所以在債務歸屬的問題上都是方宏進的個人行為,“他自己的債務由他自己來承擔也是公平公正的。”
房產糾葛分居四年
在方宏進看來,他和于紅偉感情破裂的直接導火索是兩套父輩留下的房產。方宏進說,他父母去世后,在天津留下兩套面臨拆遷的舊房產,他哥哥嫂子在住。因為自己在電視臺的收入比較高,比哥哥家的生活條件好很多,他就想放棄這兩處房產的繼承權,但是于紅偉卻堅決要求繼承,甚至讓他到法院起訴親哥哥,要求法院拍賣房子,平分房款。“這就意味著把我哥哥一家趕出家門,觸犯了我的道德底線,我發現我們在很多事情上都看法不同,所以不可能再和她繼續生活下去了。”
方宏進說,由于和妻子感情急劇破裂,沒辦法在上海繼續待下去,當時又正好有一個媒體想挖他過去,他在2007年11月底離開了家。“基本等于凈身出戶”,沒有帶走任何貴重物品,家里有豐厚的錢足夠她們生活,走后他還回去看過女兒兩次,送了一些小禮物。而于紅偉的說法則是,方宏進拋下她和女兒離家出走,打手機關機,除了收到一條“我們離婚吧!”的短信,他失蹤了四年沒有出現,也一直沒有給過女兒生活費和教育費。
對簿公堂爭奪財產
2009年10月,方宏進的廣告公司因為與河北華龍公司產生經濟糾紛,被河北隆堯縣警方網上追逃并拘留。方宏進將合同糾紛款項全部退回后,被取保候審。在此期間,業界傳出了他和妻子于紅偉已經離婚的消息,方宏進當時特意做了辟謠。
為了找到沒有聯系的丈夫,去年年底,于紅偉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與方宏進離婚,并請求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但因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很大一部分還沒有完全查清,無法確定財產的具體數額。
今年2月,海淀法院復興法庭曾進行過一次調解。于紅偉認為雙方有調解可能,向法院申請撤訴。
但此后,方宏進起訴離婚,要求獲得女兒的撫養權,并合理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方宏進說,在庭前調解中,他提出想要女兒的撫養權,于紅偉承擔她該承擔的撫養費。但于紅偉不同意離婚,提出要孩子,并讓他負擔高額的撫養費,財產都歸她。由于雙方要求相差太遠,無法達成調解。
以后會額外給女兒一些
今年12月1日,此離婚案再次開庭,因涉及當事人隱私不公開審理,并未引起太多關注。但幾天后,一名叫“萌殺之”的微博網友,以方宏進之女的名義發出大量微博,指責方宏進拋妻棄女、拒付撫養費,引起輿論關注。
由于方貞一直與于紅偉生活在一起,記者向于求證,她證實微博的確是女兒發的,今年16歲的方貞正上高二,將面臨高考,本來她怕影響到孩子的情緒,告訴她“大人的事情我們自己解決”,希望女兒不要參與此事。但可能是爸爸幾年來對方貞不管不問,讓小孩很傷心,所以才會背著母親開通微博,并發表了一些言論來發泄。
對于微博上的指責,方宏進稱,女兒還是未成年人,因此“不需要對言行負責”,他懷疑女兒是受他人唆使,并在接受采訪時希望女兒不要成為他們夫妻恩怨的“炮灰”。
于紅偉說,目前受離婚影響最大的肯定是孩子,女兒遭遇了父母的離婚事件后,也不像從前那樣開朗了,總是心事重重。12月15日的一審判決結果她沒有告訴女兒,方貞是在媒體上看到了報道才得知的,她表示能理解母親的艱辛和不容易,“無論如何我都會支持您的”。
而對女兒,方宏進也心存愧疚之心,在法庭上表示“以后我會額外給女兒一些”。
本報記者王秋實
來源:京華時報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