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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豪門恩怨在香港上演。12月22日,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長房二子霍震寰發表聲明,稱其胞弟霍震宇通過司法指控其侵吞家族財產的指控與事實不符,隱藏于兄弟間的斗爭直接演變為公開對決。
有接近霍氏家族的粵商透露,霍英東遺產爭奪戰爭已經潛藏在這個家族多年,作為這個家族新的掌舵人,霍震寰沒有想到其胞弟會通過法律訴訟踢爆家族內患。
霍震宇在接受香港媒體記者采訪時表示,此次控訴霍震寰不是為了爭奪遺產,而是為了維護家族公共資產:“我只是做回執行人的事。”霍震宇說。
據上述粵商分析認為,雖然矛盾是遺產的分配不均,而霍震宇的指控重點在于霍震寰私吞家族財產,由此要求法院清點霍氏家族資產,“在家業繼承安排上,霍氏家族各資產板塊由不同的人繼承,而霍氏家族各業務板塊之間又相互關聯,這本身就埋下了產生矛盾的隱患。”
爭奪霍興業堂
霍震宇指霍震寰私吞64億港元
12月19日,霍英東的長房三子霍震宇,以霍家遺產執行人身份在香港高等法院起訴其二哥霍震寰,指控霍震寰擅自分配遺產并強迫家族其他成員同意分配,同時私吞約64億港元資產及現金。
根據霍震宇的指控,2008年8月至10月期間,霍震寰將霍英東生前與霍震寰聯名持有的三個銀行戶頭存款 7.36億港元轉到自己銀行戶口;變賣霍興業堂置業350萬股(約占46%)股權,價值約50億港元;變賣霍英東生前成立的三家離岸公司的全部股份,價值約7億港元。霍震寰將出售所得存入自己戶頭。
與此同時,霍震寰要求其他三房家族成員簽署四份家庭協議,承認他個人擁有上述三項資產。
霍英東2006年辭世,共有13名子女,2008年,福布斯估計霍氏家族財產約45億美元。霍英東家族的企業主要有:有榮公司及霍興業堂置業有限公司、董氏信托、信德船務、東方海外實業、信德集團等80多家參股和全資子公司。
這其中,霍興業堂是霍英東涉足地產行業后成立的第一家公司,也是霍氏集團資產的核心旗艦。霍興業堂擁有家族大部分產業,如地產、建筑、航運、酒樓及百貨等業務。霍英東本人一直擔任董事長,家族成員事無大小的開支,如過年封利市、換車買樓等費用均由霍興業堂支付。
最初,霍興業堂的股權只由霍英東和其大太太呂燕妮持有。后來分配給霍英東和呂燕妮所生的幾名子女,包括霍震寰及霍震宇,另外有少數股權分配給霍英東的母親劉氏、妹妹霍慕勤和二太太馮堅妮。
此次霍震宇指控霍震寰私吞財產實質劍指霍興業堂的控制權,若霍震寰將控制霍興業堂的離岸公司46%的股權私有化,則意味著其個人掌控了霍氏家族主要財源。
分離霍氏產業?
霍震宇有逐步被邊緣化趨勢,此次兄弟若反目,霍氏家族將被拆分
據上述知情粵商透露:霍英東離世后,霍震寰一直實質性掌管“霍家庫房”。
按照霍英東的遺訓,長房三子分別繼承其三大事業,長子霍震霆繼承體育事業,成為霍氏家族的對外形象代言人,霍震寰接管家族商業王國,成為霍英東集團董事兼總經理,凝聚了其晚年心血的南沙開發計劃則由三子霍震宇接手。其他各房子女則不得從商,轉而從事律師和醫生等職業。
霍震寰中學時代即赴英留學,后在加拿大學習財務會計專業。霍震寰回港后,將海外先進的賬務和資本運作理念、操作手法運用于公司,被霍英東逐步安排為家族的財權和人事權的執掌者,成為家族的實權人物,其家族聲望亦超過長兄。
在廣州南沙的開發中,霍震寰接替霍震霆,提出了紅三角地區聯動開發的構想,比之霍英東之前的小南沙發展計劃更為宏大。不過霍英東在晚年啟用霍震宇接手南沙開發項目,多次考察南沙時攜帶霍震宇,小南沙的開發逐步轉移到霍震宇手里。
2008年底,霍英東家族為了爭奪經營南沙港項目的霍英東銘源發展有限公司控制權,霍震宇與及家族成員引進霍震寰擔任該公司董事,此后霍震寰憑借其廣闊的商界資源,深度介入南沙開發事務。
今年年初,霍震寰在全國政協會上強調霍氏家族在南沙建設教育培訓基地和引入醫療服務機構的問題。今年11月,香港科技大學霍英東研究院大樓在南沙建成。霍震寰再次呼吁內地政府能放寬港人在內地工作183天的稅務規管,以吸引港人在南沙工作和生活。
在此過程中,霍震宇有逐步被邊緣化趨勢。掌控霍氏家族傳統商業產業的霍震寰,亦掌控著南沙項目的投資資本來源。
面對霍震宇的挑戰,霍震寰在律師聲明中聲稱霍興業堂置業的350萬股,是其本人通過自有資金出資認購,并透過獲多寶有限公司的名義持有。
對此,霍震宇則認為獲多寶是代父親持有股份,并非霍震寰,離岸公司的不記名股票,也是霍震寰代父保管,聯名戶口的款項也是父親留給家人的遺產。
上述粵商認為,如果霍震寰未能私有化霍興業堂的控制權,霍震宇將有機會重掌南沙開發項目的主導權,這樣兄弟若反目,霍氏家族幾大產業或將被各兄弟拆分。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編輯: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