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下午,記者從貴州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貴州省優化投資環境考評暫行辦法》、《貴州省招商引資獎勵辦法(試行)》、《貴州省招商引資項目代辦服務暫行辦法》已于2012年10月12日印發實施,《辦法》的出臺實施有望吸引更多的外來投資者到貴州投資興業。
貴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蒙啟良在發布會上表示,近年來,貴州省緊密圍繞貴州省省委、省政府“加速發展、加快轉型、推動跨越”的主基調,大力實施工業強省、城鎮化帶動兩大戰略,加大對外開放力度,大力發展開放型經濟,全省招商引資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據蒙啟良介紹,《貴州省優化投資環境考評暫行辦法》包括六個方面的內容,從總體要求、考評對象、考評內容、考評方式、組織實施、考評結果運用等方面做出了明確規定。其目的在于真實的了解投資企業所在地的投資環境情況,體現政府服務職能,促進投資環境的改善。
《貴州省招商引資獎勵辦法(試行)》共包含了十一個部分,對招商引資項目的獎勵原則、獎勵對象、獎勵條件、引資人的申報和認定,以及獎勵兌現等方面作了規定。目的在于拓寬招商引資渠道和范圍,充分調動投資企業、中介組織、社會各界廣泛參與與招商引資的積極性,鼓勵招大商、擴大項目、招才引智、形成良好的招商引資激勵機制。
《貴州省招商引資項目代辦服務暫行辦法》包含八個部分,明確規定了代辦的服務原則、服務范圍、服務內容、服務機構、服務工作制度和服務程序。目的在于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加快構建簡潔、高效、規范的招商引資行政審批服務平臺。
貴州省投資促進局局長季泓在發布會上對相關辦法作了具體解讀。她說,申請政府獎勵的招商項目必須同時滿足《貴州省招商引資獎勵辦法(試行)》中規定的11點條件。其中, “必須是省、市(州)、縣(市、區、特區)招商引資項目庫中的項目”這一條件作為貴州省的創新,其目的在于確保招商引資的項目符合當地的優勢條件,避免無序招商。(實習記者 曾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