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東試水量刑程序改革,各方參與量刑過程/雙子繪(圖片來源:人民日報)
今年9月16日,鄭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刑偵大隊對涉嫌故意殺人的劉某,首次訊問實行了全程同步錄音、錄像。訊問結束后,錄音、錄像資料由進行訊問的民警、犯罪嫌疑人劉某一一簽字確認,當場封存,交由技術部門立卷保管。
鄭州公安機關的這一做法,緣于不久前鄭州市檢察院與鄭州市公安局聯合會簽的《關于進一步提高重死刑案件辦理質量的實施意見》以及《全程錄音錄像操作規程》。
“這不僅有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遏制刑訊逼供等現象發生,而且進一步規范偵查行為,也使檢察機關的訴訟監督工作更加具體。”鄭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范俊表示。
司法公正也稱公正司法,基本內涵就是要在司法活動的過程和結果中堅持和體現公平與正義的原則。司法公正是司法制度的核心價值,是司法的靈魂和生命線。近年來,我國各級司法機關緊緊圍繞確保嚴格規范、公正廉潔執法這一重點,在優化司法職權配置、加強執法司法監督、確保執法辦案質量、維護公民合法權益等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為實現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作出不懈努力。
法官自由裁量權過大,量刑不公開導致量刑標準不統一,一直是人民群眾反映的一個突出問題。針對這一訴求,今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著手在全國法院全面試行量刑規范化改革。
建立一套科學規范的量刑方法,將量刑納入法庭審理程序,允許并且組織公訴人、當事人、辯護人和訴訟代理人就量刑問題發表量刑意見……這項改革從最初的試點法院開展以來,受到各方歡迎。一些法院試點的效果表明,被告人服判息訴的多了,上訴、抗訴的少了;信任、贊揚司法公正、高效的多了,懷疑、批評裁判不公的少了。
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徐松林認為,我國的法庭辯論長期以來“重定罪、輕量刑”,對于定罪后怎樣量刑,旁人很難參與,量刑環節也容易出現司法腐敗。現在讓控辯雙方都對量刑發表意見,并由法院對量刑進行說理,體現了司法民主和司法公開。
除法院之外,近期,我國各級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司法機關等也都根據部署和要求,在調查取證、法律援助等環節著力開展量刑規范化改革。這對于規范司法行為,統一法律適用標準,促進公正廉潔司法,提高政法機關公信力意義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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