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臺州一姐”陳明月被批捕 系醉駕肇事逃逸
陳明月(資料圖)
椒江區檢察院昨批捕“臺州一姐”
陳明月一案見報后,各種猜測和傳言充斥論壇和微博。不少網友描繪得有鼻子有眼,稱陳明月背后,有實力的“大人物”已經介入此事。
相關消息一出,此微博短時間里被轉載數萬次。
記者昨日向當地政府部門求證后得知,陳明月的父母是臺州三門縣小雄鎮的普通農民,并無特殊家庭背景。
昨日,警方發布陳明月“交通肇事逃逸”的認定結果后,有相關人員表示:“公布了陳明月醉駕和逃逸的鑒定結果,也就是杜絕了包庇的可能。”
同時,椒江警方也表示:“我們已經將陳明月提請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1月30日,椒江區人民檢察院已經批準逮捕陳明月了。”
律師:陳明月難被“輕判”
“陳明月罪名不少:醉駕,逃逸,致死。”浙江時空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優飛認為,這些都是交通事故中最嚴重的違法行為:“同時存在這些違法行為,連輕判的可能都沒了。”
王律師說,據刑法規定,陳明月應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假如她當時沒有逃逸,而是選擇第一時間報警,救治傷員,即使傷員死亡,只需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外,法官在量刑時,一般會根據情節酌情考慮。“陳明月如果能對被害人家屬進行賠償,并取得家屬諒解,那法官是可以考慮減輕處罰的。但是陳明月偏偏有一項‘醉酒駕駛’的量刑情節在,要想減輕處罰就難了。”
來源:錢江晚報 編輯: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