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記者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從7月1日起,省醫保中心將調整2012年省本級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
本次調整以福州市統計局發布的福州市2011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477元為標準。從2012年7月1日起,省本級參保單位的月繳費工資基數最高不超過2011年福州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即10431元,最低不低于2011年福州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即2086.20元;省本級靈活就業人員2012年醫保月繳費工資基數為3477元,按10%的費率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年繳費金額為4172.40元。失業人員在按規定領取失業金期間,以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即每月2086.20元確定繳費工資基數,按10%的費率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來源:福州日報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