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為“休學產子”等標簽,中山大學一名女生成為網友議論的熱點。無獨有偶,早在2009年,一位22歲的大三學生迎娶女友,隨后他們的女兒出生。這兩名年輕人都選擇了在學生時代步入婚姻殿堂。他們的舉動對傳統觀念無疑形成挑戰。
有網友認為,“休學產子”的做法似乎缺乏理性。網友“黑色無間道”在論壇中留言:“最寶貴的青春本應盡情地用來讀書學習,了解社會。早早為家庭為孩子奔波勞累,太可惜!”
網友“一朵綠色的小花”說:“什么年齡就應該選擇做什么事,‘休學產子’雖然‘別具一格’,但在結婚這樣的人生大事上謹慎一些沒壞處。”
也有另一部分網友表達了不同的觀點。他們認為當面對真摯的情感時,一切困難都可以克服。網友“我在埃菲爾鐵塔”說:“希望社會與公眾多一些理解與支持,能夠為情感抗衡一切困難是現今年輕人‘敢作敢為’的好品格。在想好了自己需要什么之后,勇敢去實現就是好樣的。
還有網友從找工作的角度認為“休學產子”利大于弊。網友“櫻桃小心”說:“作為女性來講,如果工作后,不用休婚假,不用休產假,可能在求職時比同等學歷的其他女性更有競爭優勢,從用人單位成本來說,選擇一個已經結婚生子的員工成本將降低。”
網友“晴格格”則認為不應一概而論:“結婚生子后,很多女性的重心是在家庭上,反而會讓工作分心,用人單位不一定愿意錄用這樣的人。再說,每個單位的出發點不一樣,每個求職者的特點和優勢也不同,結婚生子的女性是不是找工作更容易不好確定。”
專家如何看待“女大學生休學產子”這個事件的呢?武漢大學社會學博士、湖南師范大學教師魯良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這樣表示,“休學產子”屬于個人私生活范疇,此舉既是合法行為,從尊重公民個體權利的角度言之,沒有指責的必要。它屬于個案,戀愛、結婚、生子是每一名適齡公民的基本權利,大學生也應該有,但卻未必適合所有學生。
魯良認為,對于此類現象,沒必要視之為“洪水猛獸”,但應認真疏導、理性引導。“作為責任主體,大學生應當根據自己的心智成熟狀況、家庭經濟狀況和自主生活能力對自己的私人生活做出理性的選擇,明晰自身所承擔的權利、責任與義務,要為自己的選擇承擔責任。”
來源:新華網 編輯:許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