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醫院是公立醫院改革的突破口,同時也是探索改革路徑的前沿陣地,這一步邁出的結果就左右未來公立醫院改革的方向。近日,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通知,公布我省《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是這項改革中的重要內容,也就是說,從8月1日開始,我省40家試點縣級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
目標:破除“以藥補醫”機制
“公立醫院改革就是破除以藥養醫舊制度,真正落實政府辦醫的責任,讓醫務人員回歸救死扶傷的本職。”這是很多人對醫改目的的共識。
《方案》提出,要圍繞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藥分開、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開的改革要求,以破除“以藥補醫”機制為關鍵環節,以改革補償機制和落實醫院自主經營管理權為切入點,統籌推進管理體制、補償機制、人事分配、價格機制、醫保支付制度、采購機制、監管機制等綜合改革,建立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縣級醫院運行機制。通過改革,力爭使縣域內就診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實現大病不出縣。
我省確定鄭州市、洛陽市、平頂山市、焦作市、漯河市、鶴壁市、三門峽市、駐馬店市、濟源市等9個省轄市所屬30個縣(市)及鞏義市等10個省直管試點縣(市)為縣級醫院綜合
改革試點縣,由試點縣(市)各選擇1家綜合性公立醫院開展試點工作。
改革:取消藥品加成政策
我省對縣級醫院進行了重新功能定位,明確縣級醫院是縣域內的醫療衛生中心和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的龍頭,主要為縣域居民提供基本醫療服務,包括運用適宜醫療技術和藥物,開展常見病、多發病診療,危急重癥病人救治,重大疑難疾病接治轉診,以及自然災害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治等工作。
《方案》提出,改革“以藥補醫”機制,取消藥品加成政策,試點縣級醫院全部藥品(中藥飲片除外)實行零差率銷售,醫院由此減少的合理收入,通過調整醫療技術服務價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徑補償。
如何保證醫院有維持運轉的收入,是該項改革能否成功的關鍵所在。為此,《方案》做出了更為細致的規定:醫院因藥品零差率銷售減少的合理收入的20%由財政予以補償,省、省轄市、縣(市)財政按4∶2∶4的比例承擔,省直管試點縣(市)按省財政和縣(市)財政6∶4的比例承擔。
控制醫療服務價格
今后,您在就醫時,可能會發現總額預付、按病種、按人頭、按服務單元等多種付費方式,這多元化付費方式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加強總額控制。
《方案》提出,建立完善醫保經辦機構和醫療機構的談判協商機制與風險分擔機制,逐步由醫保經辦機構與公立醫院通過談判方式確定服務范圍、支付方式、支付標準和服務質量要求。
在降低醫療服務價格方面,《方案》提出,要積極開展按病種付費,嚴格臨床路徑管理,每家醫院所開展的病種數量不少于60個;要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價格,政府出資購置的大型醫用設備按不含設備折舊的合理成本制定檢查診療價格,已貸款或集資購買的大型設備原則上由政府回購,回購有困難的限期降低價格。
另外,將調整的醫療服務收費項目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政策范圍,不增加患者實際醫藥費用負擔,因價格調整造成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出現赤字的,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
管理:建立公立醫院考核體系
《方案》提出,建立以公益性質和運行效率為核心的公立醫院績效考核體系。由政府辦醫主體或理事會與院長簽署績效管理合同。把控制醫療費用和提高醫療質量、服務效率、社會滿意度等作為主要量化考核指標。考核結果與院長任免、獎懲和醫院財政補助、醫院總體工資水平等掛鉤。
與此同時,《方案》明確提出,禁止縣級醫院舉債建設。嚴禁把醫務人員個人收入與醫院的藥品和檢查收入掛鉤。嚴禁醫院貸款或集資購買大型醫用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