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之問——
多高的“門檻”最為合適?
9月6日,袁貴仁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制定隨遷子女高考政策要有條件準入,包括考生父母當地就業,考生有當地學籍等。
對此,一些外來務工人員表示,部分條件還是略顯“苛刻”,比如針對“家長在地方要有穩定的工作,有穩定的住所,有穩定的收入,并且交了各種保險,你是這個地方的常住人口,盡管你不是戶籍人口。”在北京順義區某工廠上班的張先生反映,他和妻子5年前來北京打工,8歲的女兒在附近的一所農民工子弟學校上小學。“我們兩人一個月加起來的工資不到5000塊錢,除去房租、飯錢和其他一些必要的開銷,再給家里老人寄點兒生活費,哪里還有錢交保險?攢下的錢也是想給孩子交高中和大學的學費的。”
張先生的苦惱也具有普遍的代表性。對此,在去年10月26日,北京大學教授張千帆、中國法學會教授郭道暉、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何海波等專家曾聯名建議,將高考報名條件改為考生的學籍所在地,并實行全國統一高考,同時呼吁取消大學招生的地域歧視。
但是,有專家對此提出質疑,認為完全的準入與開放也同樣會帶來諸多問題。如“很多農民工甚至非農民工家庭,考慮到子女教育問題,有可能會舉家遷徙,從而造成流入地生源的急劇增長和流出地生源的持續下降,影響流入地社會就業和穩定”;也有學者擔心,當前利用省際錄取分數線的差異獲得更多錄取機會的高考移民現象已經頻頻發生,如果無條件放開限制,有異地居住條件的家長更是會趨之若鶩,大城市人口爆炸又會引發新的不公平,新形式的高考移民現象也將很難避免。
對于北京、上海、廣州這樣的外來人口集中流入的地區來說,當地的“原住居民們”則擔心“伴隨著隨遷子女的涌入,本地考生的升學利益會不會受到影響。是否會因為增加了大量隨遷子女共同參與高考競爭,而提升了本地生源的高考難度”。
有學者還建議盡量不要用經濟條件作為門檻,而是“嘗試以學籍管理代替戶籍管理,在條件成熟的地方可以規定學生在其居住地上學五年以上者,就在居住地參加高考。同時應用計算機和互聯網,使學生的學籍管理網絡化,明確學生在哪里上的小學,在哪里上的初中,從而為學生在哪里參加高考提供直觀的依據。”
綜合各方專家觀點,我們看到,隨遷子女能否在當地參加高考,已不是單純的教育問題,它涉及城市管理、社會保障、戶籍制度、外來人口與本地居民教育資源配置、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等諸多復雜問題,既有關于城市承載能力問題,又牽涉利益的重新分配,牽一發而動全身。
結果之問——
即將出臺的各地方案是否將引發新的爭議?
根據《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意見》,“各地有關隨遷子女升學考試的方案原則上應于2012年年底前出臺。”
有學者對此提出異議,他們呼吁教育部不能把隨遷子女就地高考的時間表和附加條件的制定權限交由地方。很多學者表示,他們擔心各省教育主管部門受地方保護主義壓力,很難制定公平政策,并且全國各省份的步調不一,會造成不必要的混亂。
還有的學者提出這樣的觀點:如果教育部的政策不夠到位并缺乏明確的強制執行力,有的地方可能會過多保護既得利益,對取消高考戶籍限制設定苛刻條件,無限期拖延開放時間,使得這一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無法及時回應人民群眾的期盼。
我們看到,30位專家學者聯名簽署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就讀地參加升學考試的建議方案》中也特別提到,“異地高考”政策的目標應當是保護隨遷子女的平等受教育權,有關資格認定也應該緊緊圍繞隨遷子女在當地考試和錄取的需要,而不是其父母的工作性質、收入、住房等非直接相關條件。
令人欣喜的是,就在9月6日,《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意見》公布幾日之后,教育部便召開座談會,邀請北京、上海、廣東、福建、山東、湖北、黑龍江、安徽、云南等9個省(市)有關方面負責同志研討“異地高考”政策。
距離年底還有兩個多月的時間,在這兩個月的時間內,各地政府正在緊鑼密鼓,抓緊商討方案細則。如何保證新政策惠及更多的隨遷子女?如何避免出現新的教育不公平?如何在高中和大學里實現教育均衡?這都是各地方案必須回答的問題。(賈娜 趙婀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