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安排到反貪局實習
由教研室和校外導師聯系后安排,這是“職偵班”的傳統
對于備受關注的就業問題,何家弘表示,如果這些學生要去檢察機關工作,仍需參加相應的選拔考試或司法考試。只是同等條件下,會優先錄取而已。
在進入“職偵班”學習前,大部分學生不太了解反貪局的工作性質、機構設置、辦案模式等。“這個暑假我們都要去各地檢察院反貪局實習,是教研室與校外導師聯絡后統一安排的,完全按照同學們的第一志愿,這是職偵班的傳統”,周蔓儀稱。
然而,大家實習的工作卻各不相同。呂凡告訴記者,她當時在學院統一安排下去了反瀆職侵權局的綜合組,平時主要做文件匯總、會議安排之類的工作,實際參與的偵查活動并不多,而且不能參與辦案。
相比之下,畢業生李鵬鵬則幸運許多,他是同屆學生中實習時間最長的一位,在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近一年的實習中,他跟隨全國反貪專家丁燕鵬檢察官學習了初查取證、筆錄制作、預審技巧等實務操作能力。對于此次實習,他表示:“在反貪局實習確實比較累,比較辛苦,經常加班加點工作,有時候晚上還要熬夜審訊”,但并非自己親自審訊。由于是實習生,他在法律上并沒有審訊資格,所以大多數時間只能坐在同步錄像室旁觀前輩們審訊,也很有收獲。
李鵬鵬也透露了一些實習中參與辦案的經歷,“比如在某個案件中需要查涉案官員個人財產,有一個專門的指揮中心會負責去查這些東西,我們就負責分析他們查出來的數據,看哪個地方不符合規定、是否出現貪污腐敗。有時還會用同樣方法去查行蹤記錄、財產往來等等。”在此前的實習中,他曾多次參與一些案件的成功偵破。
據介紹,李鵬鵬和另外四名同學2011年6月進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實習。談起這幾名學生,該局偵查二處處長于振輝印象深刻:“幾位年輕人來到單位,帶來了新氣息。他們都比較勤奮上進,單位的同志對他們都比較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