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多家空殼公司,洪老板從銀行套走1億6000多萬元資金。
截至被抓獲時,他只還了一筆800萬元的錢,其余的錢,大都已被他虧空或揮霍了。
昨日,導報記者從思明區法院了解到,這起案件的涉案金額刷新了歷史紀錄,是該院有史以來受理的金額最大的騙取票據承兌案。
一個老板 控制十家公司
洪某年僅30多歲,卻實際控制十家公司,其中多數是空殼公司,還有一部分是他親友經營的公司。
他原本是一家投資公司老板,在各地投資酒店和房地產項目。但是,2011年3月開始,洪老板資金告急,開始萌生了利用票據承兌套取銀行資金的想法。
他利用投資公司多名員工的名義,注冊了空殼公司,然后,他再利用這十家公司的名義,虛構借款用途,相互擔保、重復擔保,騙取票據承兌。
2011年3月31日,他做了“第一單”,向銀行交了400萬元保證金,然后,套走了銀行800萬元資金。
在短短6個多月時間里,他就騙取了1億6570萬元的銀行資金。這些票據的期限都是六個月,截至案發時,除了第一筆票據到期外,其余的都沒有到期。
2011年9月底,洪某向銀行歸還了第一筆承兌票據的錢,這也是他唯一的一次兌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