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題
食品企業主體責任待加強
除了明確和完善政府機構的監管責任,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中還提出,改革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轉變管理理念,創新管理方式,充分發揮市場機制、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作用,建立讓生產經營者真正成為食品藥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有效機制。
據了解,近年來,我國食品產業發展快速,各類食品從業主體的數量和食品供應總量都有較大增加。但相對于量的擴張,總體上,生產經營者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并未同步得到應有的加強,有些還出現管理弱化現象,在執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等方面不到位,產生了很多隱患,這是制約我國食品安全水平的因素之一。
“發揮食品安全監管的市場機制,就是讓企業優勝劣汰?!编嶏L田說,企業只有做到一定規模,建立了消費者依賴的品牌,才能在市場上生存下去,這“倒逼”企業必須像保護眼睛一樣保障食品安全。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相關人士指出,真正安全放心的食品是生產加工出來的。因此,最重要的是嚴格落實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做到企業講誠信、行業要自律,這是食品安全的基石。
讓消費者擔心的是,很多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都牽涉到標榜責任的大型企業。上述奶粉事件中的奶粉生產公司,曾獲得不少行業協會頒布的2012中國孕嬰童行業最具社會責任感企業、孕嬰童行業評選活動最受消費者關注新品牌等獎項。正是這樣一家“有責任的企業”,卻成為涉嫌奶粉造假事件的主角。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局長張勇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說,要依法嚴懲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保持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的高壓態勢,使嚴厲的懲處成為一把高懸頭頂的利劍,生產經營者、執法者不管誰犯法,都要依法從嚴從重懲處,使犯罪分子付出高昂的甚至付不起的代價,真正起到震懾作用。
對于加大食品企業的違法成本,有專家建議,要借鑒成熟市場經濟國家的做法,在制度設計上綜合考慮以實際損害作為懲罰性賠償數額確定的依據、以消費者購買食品的價款作為懲罰性賠償的基數、引入浮動限額制度確定賠償數額的倍數,以及對具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企業適用懲罰性賠償等方面,完善我國食品安全懲罰性賠償制度。(記者白田田 曾亮亮 劉巍巍 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