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教育局下發通知,稱深圳在園兒童可于16日申請每生每年1500元的健康成長補貼。可是李女士卻高興不起來,因為兒子在香港出生,無法提供計劃生育證明,她的孩子將無緣這一補貼。
4月22日,李女士打電話向深圳新聞網反映自己香港戶籍的孩子沒法申領到這筆補貼。記者向李女士孩子就讀幼兒園所屬的寶安區教育局進行核實,得到的答復是申領補貼必須要符合“1+5”政策。而記者了解到,目前港、澳籍孩童均不在“1+5”政策內。
李女士告訴記者她的孩子出生在香港,目前就讀于寶安沙井某幼兒園。自己和丈夫是非深圳的廣東戶籍,但在深圳工作并固定繳納社保。“前兩天看到教育局出臺了申領幼兒補貼的政策很高興,可是幼兒園卻告訴我說孩子不滿足申請條件,我后來打電話到寶安區教育局問詢情況,對方告訴我香港戶籍孩童都無法申領補貼,原因是無法出具計劃生育證明”,她表示自己身邊還有很多類似情況的家長都吃了“閉門羹”。李女士表示自己并未在教育局的相關通知中看到有提及港、澳籍孩童不可以申領的規定,“為什么不在通知中明確告知呢?”
記者查閱了深圳市教育局的相關資料,兒童健康成長補貼對象為在我市依法設立并達到規范化要求的各類幼兒園就讀的深圳戶籍和符合深府〔2005〕125號規定的非深戶籍3-6歲在園兒童,臺胞子女享受與深圳戶籍同等待遇。其中無涉及港澳學生不可申領的規定。
除此,根據《2012-2013學年深圳兒童健康成長補貼申報工作問答》,針對港、澳、臺及境外身份在園兒童需提交的相關信息,教育局方面給出的答復是港、澳、臺及境外身份的在園兒童需在申報系統中提交出生日期、戶籍屬性、居住信息、監護人就業信息,不需填寫計生信息。李女士表示這與電話中答復稱需要提供計劃生育證明有明顯出入。
記者針對以上問題先后致電深圳市教育局和寶安區教育局的相關負責人。
深圳市教育局學前辦主任馬芹娣表示,香港、澳門戶籍和非深圳戶籍申請補貼是一致的,前提是要滿足“1+5”政策,“如果不符合這個條件是沒有辦法申請到補貼的”。深圳市寶安區教育局學前教育科科長楊紅燕則明確告訴記者,由于香港和澳門戶籍孩童無法出具計劃生育證明,都不符合“1+5”政策。而對于在申請中不需要填寫計生信息的說法,楊紅燕表示,信息同時用于建立在園兒童學籍檔案,記載在園兒童在我市幼兒園的就讀經歷,同時為幼兒園管理提供數據支持。
相關解釋:
1+5”政策
深圳市政府“1+5”文件即《深圳市關于加強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及五個配套文件,于2005年8月1日開始實施。“1+5”政策對深圳贊助人員子女在深就讀條件做了具體規定,凡符合條件的孩子即能再深圳上學;入學時根據五個配套文件的規定需要提供五類材料。
所謂“1”是指《深圳市關于加強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文件。所謂“5”即五個配套文件,分別為《深圳市戶籍遷入若干規定(試行)》、《深圳市暫住人口證件和居住管理辦法(試行)》、《深圳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深圳市暫住人員就業管理辦法(試行)》和《深圳市暫住人口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管理辦法(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