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沒配防護用品可以投訴
我國《放射診療管理規定》中明確規定,醫療機構開展介入放射學與其他X射線影像診斷的工作場所,應當配備工作人員防護用品和受檢者個人防護用品。對鄰近照射的敏感器官和組織(眼睛、甲狀腺、性腺等)進行屏蔽防護,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檢者輻射對健康的影響。
南京市衛生監督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所5月份檢查了22家醫療機構,結果發現,多數醫院配備了防護用品。但是醫生在做檢查時并未全部告知,而受檢者很多也沒有這樣自我防護的知識。特別是一些大醫院,有時候工作量大,或者在接待一些團隊體檢的時候,不能做到主動告知。
目前醫院沒有主動告知,并沒有具體的懲罰措施。所以呼吁體檢者提高自我防護的意識,在做射線檢查時使用防護用品,如果醫院無法提供的話,可以向當地衛生監督部門進行投訴。
每年放射檢查應不超1次
X射線是一種電離輻射,可以破壞人體內的大分子結構,甚至造成細胞損傷,從而對人體造成傷害。所以在拍片時,除了受照部位,其他臨近或敏感的部位都需要穿戴防護服。病人穿上防護服檢查時,99%以上的散射光都可以防護掉。
那么如果一次檢查沒有進行防護,會對身體造成嚴重傷害嗎?南京市衛生監督所的工作人員表示,如果X射線曝射量在容許范圍內,一般影響極小。若接觸的X射線量過多,就可能產生放射反應,甚至產生一定程度的放射損害。由于照射的位置不同,接受的射線劑量也不同。
衛計委明確規定,在健康檢查中應嚴格控制放射檢查頻次和受照劑量,一般每人每年在健康體檢中應用放射檢查技術不超過1次。建議患者在診療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斷,做常規檢查可以盡量避免透視檢查。(記者 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