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江蘇法院充分認識教育培訓工作在法院工作全局中的戰略性地位,緊密結合實際,開展教育培訓,不斷提升法院隊伍素質,為全省法院工作科學發展提供有力組織保障。
一、圍繞實踐需求,科學謀劃教育培訓工作
圍繞“一個目標、兩個轉變、三個倡導”的教育培訓工作方針,切實增強教育培訓工作的主動性、針對性和實效性。一是加強組織領導。高院黨組專題研究部署全省法院全年的教育培訓工作,進行具體部署,為全省法院做好教育培訓工作奠定堅實基礎。二是注重調查研究。對不同類別人員分別摸底統計,并結合各種需求對統計數據進行認真分析,為科學制定培訓計劃提供有效依據。三是科學擬定計劃。召開座談會,研究全省法院年度教育培訓計劃,探討教育培訓重點。督促下級法院結合當地實際擬定各自的教育培訓計劃。四是按需分配指標。對最高人民法院、國家法官學院下達的招生、培訓指標,按實際需求情況進行名額分配。
二、圍繞能力建設,突出抓好預備法官培訓
圍繞能力建設,不斷完善培訓模式,靈活運用培訓方式,開展崗位培訓,積極探索具有江蘇特色的預備法官培訓模式。一是堅持一年三階段培訓制度。第一階段,集中脫產培訓35天至45天;第二階段實習階段,進行8至10個月的審判實務鍛煉;第三階段,集中提高脫產培訓20天。二是采取小班化輔導模式。每期培訓均在250人左右,推行輔導員跟班輔導制,聘請各層法院資深法官作為輔導員,參與預備法官培訓。三是積極嘗試案例教學。針對預備法官審判實務技能缺乏的問題,嘗試引入案例教學培訓方式,聘請審判一線法官授課,注重交流互動,促進教學相長。
三、圍繞人才建設,不斷創新教育培訓模式
根據《江蘇法院人才工作五年規劃(2011-2015年)》提出的“建立健全分層、分類教育培訓模式”的要求,堅持把創新培訓模式與人才建設相結合。一是推行青年法官導師制。研究制定了《關于實行青年法官導師制的指導性意見》,在全省法院大力倡導法官教法官的人才培養模式,提高青年法官的素質和能力。二是合作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江蘇高院通過與高等院校簽訂合作協議,在全國高級法院中率先啟動合作實施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推進法院與高校雙向交流的人才教育培養模式。三是加大對青年干部的培養力度。以培養業務帶頭人為目標結合江蘇特點和工作實際,從理論與實踐、素質與能力、把握大局與解決具體問題的結合上設置培訓課程和培訓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