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地處環渤海經濟圈、西部大開發、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三大戰略交匯處,發展光伏產業比較優勢明顯:
一是優越的地理氣候條件。呼和浩特平均海拔1050米,晴天多,日照時數長,太陽輻射強,太陽能資源儲量大,全年日照時數2800~2944小時,日照輻射量僅次于青藏高原,目前實際發電不少于1600億度/年,太陽能利用條件極為優越。
二是豐富的土地礦產資源。呼和浩特及周邊盟市有豐富、優質的硅礦資源,儲量大、運輸便捷,大部分石英礦品位達到97%以上,符合生產工業硅指標要求,為多(單)晶硅生產提供了豐富的原材料資源。同時,呼和浩特土地資源、風資源豐富,荒漠化土地約47萬畝,適合發展大型光伏電站,目前已規劃風場15個,占地1800平方公里,可開發風力發電規模700萬千瓦。
三是獨特的電力優勢。呼和浩特擁有著中國三片電網之一的內蒙古西部電網,電力資源豐富,供應穩定,電價便宜,可以自主為光伏發電企業批準興建高載能動力車間(電站),具有自主上網接電能力。截至2012年底,全市僅火電裝機已達770萬千瓦,是全國火電裝機總量最大的地級市。2013年全市電力裝機可達1500萬千瓦。
四是特有的政策環境。作為國家發改委批復的“全國光伏應用示范試點城市”的呼和浩特市,享有中央賦予的國家西部大開發、少數民族地區和沿邊開放城市的特殊優惠政策。特別是國務院出臺的《關于進一步促進內蒙古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要將內蒙古建設成為國家重要的能源基地、新型化工基地、有色金屬生產加工基地和綠色農畜產品生產加工基地,從差別化產業政策以及財稅、金融、投資、國土資源等多個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并在很多方面賦予了內蒙古先行先試的權力。近日,為鼓勵光伏產業的發展,自治區人民政府出臺了《關于支持光伏產業發展有關事宜的通知》,明確了相關政策支持:一是對多晶硅(單晶硅)、電池組件產業鏈和相關配套產業,每投資20億元配置1億噸煤炭資源;二是鼓勵多晶硅、單晶硅、電池組件生產企業與現有發電企業進行整合重組、支持大型多晶硅企業新建自備電廠,形成硅電一體化,以降低生產成本。在自備電廠投產前,享受直供電電價,不高于0.38元/千瓦時;三是對符合資源配置條件但不要求配置煤炭資源的項目,自治區安排專項資金進行貼息、風險投入等支持;四是在同質同價條件下,區內建設的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優先采購本地生產的多晶硅(單晶硅)原料、組件。
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光伏產業發展,2013年4月2日市委、市政府召開了研究全市光伏產業發展的專題會議,確定把光伏產業作為全市的主導產業來抓,進一步壯大產業規模,延伸產業鏈條,將光伏產業打造成首府的優勢特色產業。同時加快推進光伏產業園建設,以呼和浩特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科爾沁新區為主高標準規劃建設25平方公里左右的光伏產業園,加快推進園區內重大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建設,完善綜合服務功能,提高產業園的綜合承載力;在賽罕區金橋開發區建設一個光伏產業深加工基地,延伸帶動下游太陽能電池片、封裝組件、系統集成、光伏電站等產業發展。兩個園區光伏產業項目均享受《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支持光伏產業發展有關事宜的通知》規定的各項優惠政策。
按照2012年10月8日國務院正式批復的《呼包銀榆經濟區發展規劃(2012-2020年)》中 “內蒙古可再生資源豐富,是國家規劃的重要風電、光電基地,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占全國10%以上”的戰略定位,呼和浩特將充分發揮內蒙古電網、廣袤土地、低成本造價、充足的日照時間的綜合優勢,到2014年底,多晶硅產能達到1萬噸,單晶硅產能達到2萬噸;到2017年底,多晶硅產能達到3萬噸,單晶硅產能達到5萬噸。在做大光伏產業規模同時,積極延伸產業鏈條,力爭用5年時間,形成從多晶硅、單晶硅、硅片、太陽能電池組件到光伏電站一條完整產業鏈,發揮產業集聚發展效應。將太陽能發電與高效設施農業及城市建筑屋頂相結合,全面發展光伏農業和城市分布式電站。到2015年,全產業鏈年銷售收入達到360億元,利稅72億元,安置就業人員1萬人;到2017年,實現年銷售收入1000億元,年利稅250億元,安置就業人員3萬人,建成國家重要的高純硅材料生產基地和光伏應用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