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池張貼“沒有救生員當值”告示牌,并稱泳客“風險自負”
假期不少家長帶小孩去游泳消暑,泳客陳太太向新快報記者投訴,俗稱“63層”內的中心皇冠假日酒店泳池營業如常,卻高掛“沒有救生員當值”告示牌,提醒泳客“自行承擔風險”。
泳池內外共30多泳客,卻沒救生員
陳太太說,她于今年6月辦理了價值4888元的家庭(兩位成人一位兒童)半年卡,每周光顧。國慶節長假期間她帶著孩子到該酒店泳池游泳,卻發現“沒有救生員當值,自行承擔風險”的告示牌。陳太太認為:“既然收費營業,怎能憑一張告示就讓管理方免責,置身事外呢?雖然池深只有1.4米,泳客中也有低于這個高度的小孩子,萬一遇險怎么辦?”
新快報記者在10月2日下午3點左右來到該泳池,發現泳池內有包括老人、小孩在內的泳客10多名,池畔也有10多人坐臥,場內共約30人。兩名身高低于1.4米的小孩正在池中,且沒有使用游泳圈,同行的家長在池畔躺椅上,環顧四周并無發現救生工具,只有救生觀察臺上掛著一只帶繩索的紅色救生圈,記者發現繩索層層捆綁在扶手上,并不易解開。泳池告示正豎立在這無人的救生觀察臺前,把觀察臺上的救生圈遮擋了大半,上面寫有“沒有救生員當值,自行承擔風險”字樣。
現場員工稱:救生員國慶休假中
現場服務人員告訴記者,泳池本身配備有救生員,但現在國慶休假中。池中小孩的家長鄧先生對救生員休假表示理解:“自己雖然不在池中,但時刻關注著兩個孩子的舉動,池水只有1.4米,萬一有什么事也有信心能及時救援?!?/p>
另一名泳客周先生則認為泳池此舉并不適當:“家長當然有監護孩子安全的責任,但不可能每分每秒都盯著孩子,總會有走開,或者去洗手間的時候,而且難保不會發生多人同時遇險的情況。營業場所既然收了費用就應該有完善的服務給到消費者,救生員可能坐一天在那都沒什么事,一旦有事就是百分之百,他的責任在于防范傷害發生,不能到出事以后才來追究。而且休假不是理由,很多人在假期期間都加班,依法付三薪就沒問題?!?/p>
【律師說法】
縱有告示,如有意外泳池仍擔責
據2010年10月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頒布的《游泳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規定,水面面積在250平方米以下的人工游泳池,至少配備固定水上救生員2人。廣東正高律師事務所律師沈昕表示,此告示有為己方免責之嫌,但萬一有消費者發生意外,泳池負有無法推卸的責任。記者 羅韻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