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五恰逢一年一度的記者節,全國各地的新聞工作者應將其視作一個機會,一個對最近在業界和社會中掀起軒然大波的陳永洲事件進行反思的機會。
上個月,廣東《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因刊發了多篇涉及湖南一家上市公司的失實報道,涉嫌受賄罪被湖南警方刑拘。幾日后,面對央視鏡頭,陳永洲承認自己收受賄賂,編造對該公司的負面報道。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就此案查處情況發表談話時表示,《新快報》記者違法違規問題嚴重損害了媒體公信力和新聞記者的社會形象。
無論以任何標準來衡量,陳永洲的言行都嚴重違反了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的核心,即真實,準確,客觀和公正。《新快報》也應直視自身的問題,因其管理的疏忽和問責制的缺失使得陳永洲得以發布失實報道為自己謀利。
近年來,我國已經采取了各種措施,加大對虛假新聞和有償新聞等問題的整治力度,并多次敦促各新聞機構,加強管理和完善消息源的查證,以確保其報道的真實性和客觀性。陳永洲事件及過往的類似案件表明,為促使新聞工作者恪守職業道德,發表屬實報道,需要做的還有很多。
強化行業自律和明確監督責任可以把真實客觀的理念滲透到全國新聞工作者的日常工作中去。
今年的記者節恰逢周五,新聞工作者應該明白,他們肩負著職業賦予的責任。陳永洲的教訓表明,準確、真實的報道僅僅是承擔好這份責任的其中一步。(中國日報評論 孫慕遙 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