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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批評舉措獲贊
這份頗為“吸睛”的名單面世后,有不少人為宣城市委、市政府公開批評的做法鼓掌。
“與一些地方出了問題就撇清關系或是找理由搪塞相比,宣城敢于揭短的行為是需要很大勇氣和決心的,可以看得出來是下了狠勁抓的。”一位宣城市民告訴《法制日報》記者。
也有學者表示,機關單位成員要嚴格遵守會議紀律和規(guī)范,中途擅自離場的行為肯定是不對的。通報批評雖然“痛”,但可以加強他們的紀律意識和效能意識,同時還能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和監(jiān)督權。
反向深思離場根源
和這些觀點不同,不少人則認為不應過分關注“體表病灶”而忽視了潛在的“病根”。
“精神文明應以督查、檢查等方式開展,用會議傳達本身到底可不可行?再說這是個再動員會議,有沒有必要召開?”安徽大學社會與政治學院副教授孫中鋒提出了兩點反思,認為不應該過急地把所有板子都一股腦打在基層干部身上。
“而且通報也要視情況而定,對那些違反會議規(guī)范無故離席的人員,應該根據(jù)當?shù)氐耐▓笾贫冗M行,要是未經(jīng)核實就把相關個人信息發(fā)布,會挫傷基層干部的積極性。”孫中鋒說。
安徽行政學院教授昂永生也同樣認為,早退缺席的人數(shù)過多,反映出主辦方自身也存在問題,雙方都應該自我反思。
“嚴肅會議紀律當然是必要的,但更要考慮如何開高效的會、必要的會、參與積極性高的會。”昂永生說,各地應深入推進會風作風轉變,根據(jù)實際需要和內(nèi)容的重要性安排會議,盡可能開短會、講短話、辦實事。(李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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