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執法難題
人員不足,權限不夠,面臨諸多挑戰
為了保護長江漁業資源,自2003年起,長江流域全面實施禁漁期制度。
在湖北,各級漁政主管部門及其漁政管理機構,巡查與駐守相結合,明查與暗訪相結合,舉報檢查與常規檢查相結合,10年來共組織統一執法檢查行動4萬多次,查獲違規捕撈船2萬多艘次,沒收違法捕撈漁獲物近39.6萬公斤。
漁政執法成績不小,但困擾不少。
湖北省枝江市位于長江中游北岸,長江枝江段全長95.5公里,卻只有10名漁政工作人員。而且,漁政部門在日常執法或者接到舉報出動執法時,必須要與當地公安部門配合。漁政部門對非法捕撈者只有制止作業、沒收作案工具和罰款等權力。這讓一些不法分子有機可乘,辱罵執法隊員的情形時有發生,有的甚至不惜暴力抗法。
執法過程中遭遇的一些“故事”,常常讓執法隊員哭笑不得。去年,枝江市漁政執法人員在檢查過程中發現了一艘非法作業的小木船。不等執法船只靠近,船上的一名男子就一頭扎進了江中,扔下妻子留守船上。為防止出現意外,執法人員分頭多方尋找,終于在幾里外的岸上找到了這名男子。
3.漁民生計
收入低,技能少,轉業上岸難度大
湖北是長江禁漁任務最重的省份。全省長江、漢江共有捕撈漁船9634艘,漁民32123人,其中像周德軍這樣以船為家的漁民共5677戶。據東海水產研究所信息與戰略中心2011年的調查數據顯示,湖北省漁民禁漁期人均收入僅為1008元。
“沒有其他技能,又沒地可種,不讓打魚就等于斷了生活來源。當然,政府如果能給安排好出路,我們也愿意上岸。”石首漁民蘭平華從小就在江上打魚,他對轉業顧慮很大。
“我現在去建筑工地給人打工都沒人要,既嫌我年紀大干活不利索,也怕我不專業給他們添麻煩。”咸寧市赤壁鎮50歲漁民王元保告訴記者,禁漁期間他們漁民能找到活計的很少,而且基本都是重體力勞動。
如果轉業,還會面臨不少生活難題。周德軍說,現在他們近30戶漁民都沒有資格辦理新農保和新農合,有的人甚至還沒有身份證。
記者了解到,在計劃經濟時期,像周德軍這樣的漁民統一歸口當時的“長江漁業社”管理,但改革開放后,這個機構撤銷了。部分常年在江上的漁民,出生時就沒辦戶口;還有一部分違反了計劃生育政策,當時無法辦理拖到現在。周德軍算是相對幸運的,雖然因為分地問題沒有村組愿意接收,但在漁政部門的幫助下戶籍最終落在了調關鎮派出所,但要辦理低保、新農保、新農合等,都需要到村或者街道來辦理。目前,石首漁政部門仍在為此事與有關部門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