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循環經濟,建設循環產業鏈,是一項系統工程,一次性投資很大,民營企業在資金方面難以承受。”全國政協委員黨彥寶建議政府應加快設立和用好循環經濟發展專項資金,對重大循環經濟項目給予貸款貼息、補助或直接投資等扶持,引領民營企業積極投身循環經濟發展,提升自身產業發展層次。
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持續推進,經濟增長與資源環境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節能減排任務艱巨,要改變“先污染、后治理”的傳統模式,就必須支持民營企業發展循環經濟產業鏈。
黨彥寶建議,對民營企業符合規劃的循環經濟建設項目,應優先安排土地利用規劃控制指標,切實給予用地保障。并及時辦理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和新增建設用地審批手續。依法保障循環經濟重點項目建設用地。
同時,應按照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結構性減稅的要求,建立一套從資源稅、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消費稅到環境稅收,覆蓋資源開采、加工、消費的全過程,共同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稅制體系。鼓勵企業通過循環經濟模式生產經營獲取比粗放經營更高的經濟利益。并盡快制定、頒布促進循環經濟的法律和法規,明確政府、企業、公眾在發展循環經濟中的權利與義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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