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強化自身監督,保障檢察權依法正確行使
五年來,檢察機關不斷強化監督者更要接受監督的意識,自覺接受外部監督,切實加強內部監督。自覺接受人大監督。主動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重要工作,積極配合開展代表視察、專題調研和執法檢查。最高人民檢察院先后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了刑事審判法律監督、瀆職侵權檢察、基層建設、民事行政檢察等工作,并報告落實審議意見情況。自覺接受民主監督和社會監督。經常向政協及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通報情況,認真聽取意見。深化檢務公開,完善公開審查、公開聽證等制度,把互聯網等媒體作為聽民聲、察民意的重要渠道,及時主動回應社會關切。強化內部監督制約。深入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導制度,建立案件集中管理機制。重點加強對查辦職務犯罪工作的監督制約,推行和完善訊問職務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制度,實行職務犯罪案件審查逮捕上提一級、抗訴權與偵查權由不同部門行使等改革。加強對執法活動的監督檢查。
七、強化檢察隊伍建設和基層基礎建設,提高整體素質能力
五年來,檢察機關堅持不懈地加強對檢察隊伍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更加重視抓基層、打基礎。持續開展教育實踐活動。突出抓好執法能力建設。大規模推進全員分類培訓,集中開展修改后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學習培訓,累計培訓檢察人員141.4萬人次。切實加強自身反腐倡廉和紀律作風建設。頒布檢察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和職業行為基本規范,制定領導干部廉潔從檢若干規定,規范檢察人員日常交往行為。開展“反特權思想、反霸道作風”專項活動,嚴肅查處檢察人員違法違紀案件。著力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堅持人、財、物向基層傾斜,新增政法專項編制重點用于基層,改進基層檢察人員招錄方式,緩解辦案力量不足、人才短缺、人員流失等問題。高度重視援藏援疆工作,加大對口支援力度,促進西藏、四省藏區和新疆檢察工作加快發展。
2013年,檢察機關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本次全國人大會議精神,深入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堅持強化法律監督,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努力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營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環境。
一、著力保障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依法懲治經濟犯罪,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注重查辦和預防產業轉型升級、基礎設施建設、城鎮化建設等領域職務犯罪,促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依法懲治危害農業生產、影響農村穩定、侵害農民權益的犯罪,保障新農村建設。加強環境資源、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促進生態文明建設、自主創新和文化事業產業發展。依法妥善處理深化改革中出現的新類型案件。
二、積極推進平安中國建設。堅決打擊敵對勢力的分裂、滲透、顛覆活動。依法懲治各類刑事犯罪,堅持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突出打擊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堅持把化解矛盾貫穿于執法辦案始終,依法公正對待群眾訴求,加大依法受理、糾錯、賠償、救助力度。
三、積極推進法治中國建設。認真貫徹實施修改后刑事訴訟法和民事訴訟法,強化公正、程序、證據、效率意識,全面加強對偵查、審判、執行等活動的法律監督,切實尊重和保障人權,維護司法公正。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健全檢察權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推進檢察權運行公開化、規范化,不斷提高執法公信力。結合辦案加強法制宣傳教育。
四、積極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在堅決查辦大案要案的同時,圍繞人民群眾關注的突出問題,集中開展查辦和預防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利益職務犯罪專項工作。完善反腐舉報機制,堅持實事求是、依法辦案,對涉嫌犯罪的堅決查處,對舉報失實的及時澄清,對誣告陷害的依法追究。高度重視職務犯罪預防,加強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健全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管理體系,落實和完善年度報告、預防建議制度,推動反腐敗法律制度建設。
五、積極推進過硬隊伍建設。全面加強檢察隊伍素質能力建設,加強思想政治建設,提高專業化、職業化水平。毫不放松地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和紀律作風建設,對領導干部和檢察人員嚴格教育、管理和監督,對違法違紀行為嚴肅查處、決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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