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科普公益組織“科學松鼠會”成立于2008年,到2011年才獲得政府部門頒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松鼠會的負責人認為,與松鼠會相比,許多小型科普組織或學生社團仍處于自生自滅的狀態。
復旦大學青年組織與公民社會研究中心主任鄭長忠博士分析,對社會組織的登記注冊適度“松綁”,是一種積極的政策導向,顯示出中共對“政黨、政府與社會組織間的關系”已有深思熟慮,相關制度的“頂層設計”正日趨成熟。
改革方案中還提及,公平對待社會力量提供醫療衛生、教育、文化、群眾健身、社會青年服務等公共服務,加大政府購買服務的力度。
對此,全國政協委員、四川省律師協會副會長施杰說,這客觀上將調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社會公共服務的熱情,增加社會公共服務的供給。
“單有一個社會組織的名號還遠遠不夠。”郁進認為,“與中小企業的成長很相似,大部分有注冊沖動、但無可持續運營實力的社會組織,即使迅速得到了民政部門的準入,依然面臨生存難題。”
多位學者指出,改革內容中的另一個亮點是提出了“依法監管”。一方面,“民政部門要依法加強登記審查和監督管理,切實履行責任”,同時還提出了“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推動社會組織完善內部治理結構”等目標。
王振耀預測,按照目前的政策導向,中國相應的法律法規將呼之欲出,包括稅收在內的配套改革或將緊隨其后。
“在法律規章基礎上,引導和保障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將是中國民政部門今后面臨的一大課題。”這位專家說。
專家指出,此番中國政府對社會組織的準入沒有采取“大開大合”的方式,但可以預料,社會組織在中國的發展空間將進一步擴容,公民對社會事務的參與度也將隨之增加。(參與采寫:王曉潔、姬少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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