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時”政策成阻礙企業發展“籬笆”,全國人大代表、天能集團董事長張天任建議,應及時予以清理,從制度上、源頭上切實解決企業負擔過重的問題。
“改革開放30多年,各級政府部門出臺了大量政策、規章、文件,一些政策、規章、文件已經完成使命,退出了歷史舞臺,但也有不少因為種種原因,存留了下來。”張天任說,這些存留下來的政策、文件在當時的社會條件下的確起到一定的作用,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與社會的發展,有的相互抵制,有的干脆成了阻礙生產力發展的“籬笆”,少數不積極或不作為的部門,甚至會拿著這些“籬笆”圈自己的利益、向企業提無理要求。“這在很大程度上傷害了企業的積極性與主動性,給企業發展帶來很大阻礙。”
張天任建議,國務院有關部門牽頭,組織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在全國范圍內對涉及企業生產經營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做一次系統的梳理,重點清理和修改不符合市場經濟發展要求、不利于企業轉型升級的有關文件,要將清理工作與全面清理涉及向企業收費、攤派的規定結合起來,從制度上、源頭上切實解決企業負擔過重的問題。
張天任建議,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予以修改:部分內容與上位法不一致或者相抵觸的;國家政策重大調整,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的部分內容與之不適應的;部分內容明顯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部分內容的程序、可操作性不強,需要予以細化和完善的;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的;其他原因需要予以修改的。
“存在如下五種情況的,應當予以廢止。”張天任說,這些情況包括:主要內容與上位法或者國家政策相抵觸的;依據的法律、法規已廢止或者宣布失效的;主要內容已被新制定或者修訂后的法律、法規、規章涵蓋的;主要內容已被新制定的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替代的;主要內容已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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