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退休人員,但是,現在仍在做著服務職工、服務基層工會的工作——退休后,參加了北京市總工會的招聘考試,成為一名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
我有著26年的工會工作經歷,退休后也沒有脫離工會工作,是名副其實的“老工會”了。這些年,我深切地感到,現在的工會工作越來越“難”了,越來越“忙”了,也越來越“實”了。
作為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要研究當地行業、區域和企業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總體形勢和任務,摸清建會企業底數,制定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明確協商重點;要為基層工會組織進行業務培訓,提供經驗、理論和數據上的支持;甚至要作為職工方的協商代表,直接參與企業工資協商。
我和另外4位同事負責東城區的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工作。一上崗就感到這份工作不輕松:到基層工會摸情況、下企業指導、幫助企業協商做籌備工作……沒有閑下來的時候。經常是在趕路中啃個面包當午飯。有些對工資集體協商不“感冒”的企業,常常是跑上幾趟也見不著能決策的人。
有一年冬天,約好與某合資企業談工資協商事宜。合資企業門禁嚴格,只能在門外等候。為了不讓對方等待,好幾次早晨,我和同事都提前半個小時到達,寒風中一直等到對方來人。我們的誠意感動了企業,贏得了信任,得以使協商工作順利開展。
外資企業工會干部多是兼職,往往沒有更多時間做協商前的準備工作。我們幾位協商指導員就幫他們做,從協商前的準備,到集體協商合同文本的修改、職代會籌備,甚至職代會主持詞都替他們寫好。經常和他們一起工作到半夜。
總覺得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成功不容易,決不能讓合同流于形式。為此,我們根據實際掌握的情況,按照街道、企業的不同特點,制定了詳細的指導標準,讓每個企業、每個崗位都能“對號入座”,找到協商依據。比如加班工資的基數,我們就給出5種選擇方式——本人月工資、企業平均工資、本行業基本工資、企業與職工協商出的工資、結合特殊企業實際商定的工資,讓它盡量覆蓋不同類型、不同工種、不同工作性質的企業和職工。
所以,作為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面對不同性質的企業、不同身份的員工、不同的行業和崗位、不同的勞動時間等復雜情況,要對法律規定、國家政策、企業管理、專業知識都了解、掌握,才能指導得有理有據,讓協商對象心服口服。
截至6月底,我所服務的東城區已有96.55%的建會企業建立了工資協商制度,超出了北京市“工資集體協商三年行動計劃”中“80%以上”的要求。這意味著,東城區有11356家企業的163043名職工薪酬有了保障。
我對職工、對工會有特殊的感情,每當看到職工的勞動報酬和相關福利待遇等權益通過集體合同、工資專項協議、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協議等形式確定下來的時候,我特有成就感,內心充滿喜悅。同時,我也為我們工會組織維護職工權益越來越到位、越來越受職工歡迎而感到驕傲和自豪!
(本報記者 郭強 整理)
(來源:工人日報)